伊川評論﹕社會公正是從哪裡開始的?--美國俄亥俄州州長認罪罰款的啟示


2005.08.30

據路透社8月18日消息:美國俄亥俄州州長塔虎脫(Bob Taft)18日在地方法院法官面前,承認自己沒有申報他收受的高爾夫球票等禮物,違反行政官員的操守法規,被法院罰款四千元。由於他的認罪,得以免於六個月徒刑的處罰。

報道中說:這位俄州州長乃美國第27任總統塔虎脫的曾孫,強忍淚水向公眾道歉四次。在他擔任兩任州長期間,本來塔虎脫以要求州府雇員嚴格遵守操守法規著稱,這使得他這一次的申報疏忽,更加引人矚目。

在俄州州長認罪罰款事件的大約一年以前,美國東部新英格蘭的康乃迪克州連任兩屆的州長羅蘭,也因為向公眾隱瞞自己接受一家建築公司免費為他裝修房子,而觸犯執政官員的操守法規,不但被迫辭職,而且受到法院判刑一年並高額罰款的處罰。康州州長羅蘭至今已入獄半年,據報道,其待遇與所有刑事犯人一樣,同樣住在普通的集體監獄裡面。

或許,在一般中國大陸人士看來,無論俄州州長的沒有申報收受高爾夫球票等禮物而受到罰款處罰,或者康州州長接受建築商的免費裝修而被判刑,跟中共執政的各階層官員幾乎無日無之的巨額貪污腐化相比,都實在是太“小題大做”了,實在是太小的“小巫”見太大的“大巫”了!

這兩條消息還有幾點值得關注之處:一、現任俄州州長為舊任美國總統塔虎脫的曾孫,也屬美國的“高幹子弟”,至少是名門與豪門家庭出身;二、俄州和康州的州長都是在連任的第二任觸法,對他們的處罰,並不因為他們任上的“政績斐然”或所謂“三七開”之類,而有所減免。三,高官觸法,與庶民同罪。兩位州長,他們和普通犯罪民眾一樣,受一樣的刑罰和一樣的監獄待遇。

今天,關於“社會效率”與“社會公平”,是所謂“全球化的市場經濟時代”碰到的兩個最大問題。市場經濟以供需關係所主導的競爭與效率,是否可以獲得一個可持續性的長遠、健康的發展?其前提——只有公平競爭才能獲得最大的社會效益,是最終受制於“社會公平”的基礎的;而“社會公平”,則是需要相應的制度保障的。建基在錢權交易上的貪污腐敗,正是妨礙“公平競爭”和“社會公正”的最大毒瘤。

從上述報道我們可以看出:今天在中國大陸愈來愈受到重視的“社會公平”問題,究竟應該從何而來?

其一,首先,從自由、透明的輿論媒體監督而來。可以想象,無論俄州州長或者康州州長,他們的非法收受禮物和利益(哪怕在“中國標準”裡簡直是微不足道的),如果沒有不受權力支配的媒體和輿論的公開報道,是不可能由州長本人及其所在的政黨自動曝光的。而輿論監督的前提,其實就是政黨競爭、權力制衡的必然結果。

其二,從透明的利益與財產申報制度和操守法規中來。沒有明確而透明的申報制度及其操守法規,所謂輿論監督也就無章可循。據說,近年來中共各級官員內部並不是沒有制定各種操守法規,只是,所謂“申報”制度幾乎從來很難落實,更難得“透明”,在所謂“新聞是黨的喉舌”的新聞管制制度的制約下,官員的操守要受到公正的輿論監督,就更是無從談起了。

其三,社會公正,需要獨立於執政黨之外的司法系統的支持。請注意,上述兩位美國州長,都是在所在州的地方法官面前認罪的。很難想象,中國大陸的地方法院,能夠有權力和有效率地,對本地區最高官員使用司法武器。相反,更多的事實則是:地方官員對敢於揭露本地區社會真實的媒體、記者和作家、學者,操縱司法系統,以司法報復的方式加以懲處。轟動海內外的《南方都市報》社長、主編被判刑案、《中國農民調查》作者夫婦被起訴案,正是其中的顯例。

從現代政治學的角度,“社會公正”是實現“社會正義”的基石,而此二者,恰恰正是整個社會的價值和道德系統的基石。今天的中國大陸社會,之所以整個價值、道德系統瀕於瓦解邊緣,之所以成為利益掛帥、人欲橫流、日日見“黑心商品”、“豆腐渣工程”的“無良世界”,“社會公正”的失衡失準,正是其關鍵的原因。可以說,沒有廉潔、清明的執政操守,就不可能有令行禁止的法治管理,更不可能有同心同德的社會和諧。

“上梁不正下梁歪”。從根本上說,“社會公正”,首先需要從上層自身的變革中來。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中共執政黨的內部與上層變革,與開放輿論監督、建立健全的申報監督制度、以及加快司法獨立的步伐,是須臾分不開的。美國俄州州長和康州州長的認罪處罰案例所提供的啟示,值得中共為政者借鏡、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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