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评论﹕“逼良为娼”何时休?--11月8日“中国记者节”有感


2005.11.15

不说不知道,原来,每年十一月八日,竟是中国大陆官方公布的“记者节”!在这个煞有介事的“记者节”里,已经在国际新闻组织的年度评选上,新闻自由程度上吊在全世界168个国家的倒数车尾、被视为“最危险职业”、“最弱势团体”的中国大陆的新闻工作者们,究竟可以庆祝、纪念一些什么呢?

在此时谈及“逼良为娼”,似乎是粗俗不雅的。但是,“逼良为娼”,却恰恰是中国大陆新闻出版业同行中多年来时时挂在嘴上而心照不宣的一个专用术语和熟语。它指的是:中国大陆新闻出版业已经行之有年的这样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汰优存劣制”--一种最荒唐、最不合理却已经在行业内司空见惯的病态体制:谁做真新闻,谁受关停、禁罚;谁受民众欢迎,谁惹麻烦;谁精彩,谁遭殃;谁优秀,谁出局。谁讲新闻道德,等待他的可能是打压、歧视、甚至牢狱。相反,谁作假媚上,谁在新闻出版业务上敷衍糊弄,谁最会装蒜、装孙子,谁就升官发财,得到说不完、道不尽的种种好处。

这样的例子实在是不胜枚举。最为当今世人熟知的故事,当然是本来一文不名的《南方周末》(开始只是一张南国周末小报),多年来因为各种说真话、道真相的深度报道而深受全国广大读者欢迎,从而超越任何党报跃升为全国最受欢迎的几张“大报”之一,因此而连年遭中宣部、中共新闻出版总署整肃追究、换马频频而不得安宁。

其中,《南方周末》报业系统的《南方都市报》,更因为如实报道“非典”、“孙志刚”等新闻事件而被地方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加以司法报复,主编、社长被逮捕判刑的事件,曾经在去年轰动海内外媒体,引起国内新闻出版业持久的震动和愤懑。

这样一种“逼良为娼”的新闻出版体制,最近,更在喧嚷一时的《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事件上,暴露出了它的最狰狞、最丑恶的真实面目。

据来自网上和平面媒体的消息:如同早期《南方周末》一样,《冰点》周刊本来也只是报纸每周附送的一份四版的小周刊。近年来,因为敢于揭露社会真相,提出振聋发聩的问题而广受社会读者欢迎,却受到从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及报社领导的层层打压。为此,《冰点》编辑卢跃刚发表了一封曾经引起全国媒体震动的《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赵勇的公开信》,公开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新闻良知。中共官方对此大为光火,必欲除之而后快。

不久以前--今年八月,他们公布了一份题为《 < 中国青年报>采编人员绩效考评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该条例明文规定:一篇报道或一个版面,受到读者最高评价只能加五十分;而只要受到从团中央到各部部长到政治局的各级官员表扬,则要加八十分到三百分!特别是,如果这些报道受到不同级别的官员批评,还要“反向扣分”!这就意味著,一篇新闻报道,不管记者付出了多么艰苦的努力,新闻受到多么广泛的读者欢迎,只要惹得某个级别的官员不高兴,那么,你的努力就等于零,甚至成为“反向扣分”的负数;“新闻”等于“听话”,否则,最终惹来生存麻烦甚至杀身之祸,都是你做新闻者的咎由自取!这是一篇公然鼓吹在新闻事业里“长官意志主宰一切”的官方号令,是一个以新闻专制强奸新闻良知的“逼良为娼”的典型法规,同时,这也将成为世界新闻史上一个贻笑千古的典型案例!

难怪,这个条例一出台,就在报社内部引起强烈反弹,同时在新闻行业中引发了持续的震撼。《冰点》主编、资深编辑李大同为此连续撰写了《就 < 中国青年报>新的考评办法致李而亮总编辑并本届编委会的公开信》等文章,报社同仁和新闻业同行也纷纷站出来呼应李大同的严正立场,决意要为维护新闻业的道德良知和新闻工作者的基本尊严,拼李抗争,争取自己的“无权者的权力”。

在此提起来让人啼笑皆非的“中国记者节”之际,围绕《中国青年报》的“考评风波”引发的争议,还处在胶著状态,并未见出分晓。应该特别指出,当今的第四代核心胡锦涛恰恰是“团派”出身,《中青报》本应是他的“团派嫡系”。中共政府持续多年的这种“逼良为娼”的恶质性新闻政策,在胡锦涛治下,能否得到稍稍的缓解或者根本性的改观?《中国青年报》事件,正是当下一块最好的试金石。值得所有关注中国新闻业前途和命运的人,包括海内外舆论媒体,紧密观察,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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