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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Anonymous
2011/05/10 21:16

本人因为在五四当晚在温哥华天空网发表了一篇名为《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的文章(该文随即被删除,真是民主国家的悲哀)后第二天早上上班的路上,横过马路人行道时,险遭一辆车牌号为粤J39793的黄色校巴以时速七八十公里的速度冲红灯撞击!幸好我及时闪避开,否则便是横尸马路的结果。世界上巧合事情多不胜数,偏偏我就遇上,还真是感谢政府,感谢人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