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實錄】妻受性騷擾 北大博士出頭成階下囚
2014.09.27
一個北大法學博士生,因為妻子被上司性騷擾,衝動下打人及要求賠償,因此種下禍根,其後傷人及敲詐罪成入獄4年半。妻子多番受壓下,兩人離婚。一位博士生出獄後成為訪民,並開始了民間維權活動。(文宇晴報道)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生劉四新,2006年至2009年間,更在浙江大學經濟學院,從事法經濟學博士後研究,前途一片光明。不過,因為不滿妻子被上司性騷擾,把對方打傷,由此令他的生活產生了巨變。
因為曾入獄而失去了工作,家庭也破裂了。但是劉四新卻說,他從不後悔。
他說︰這種處理方式毀了你的前程,我一直不認可。我說,以我的性格,我從來不後悔,我必須親手去揍他。不管我的妻子、女兒和父母、姐妹如何責怪我,認為我很衝動,不該用這樣的方式處理。雖然我是個讀書人,但我自小就有一身的江湖脾氣。
劉四新憶述,當他在浙江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之機,任職北京聯合大學師範學院學生處副處長的妻子,經常接連受到黨委書記張仲林,以電話或短訊等帶有下流語言的性騷擾。
劉四新發現後,出於憤怒而直接到張仲林的辦公室理論,期間把對方打傷外,也要求索取妻子精神損害賠償16萬元,疑對方為免性騷擾事件被公開揭發,同意支付這筆錢。
可是過了不久,劉四新的妻子遇到上司的集體威嚇,當中師範學院黨委副書記更經常給妻子壓力,以致她經常抱怨。為此,劉四新和妻子因此發生磨擦,甚至出現家暴,之後由派出所介入進行調解。
他說︰(妻子)一直是忍氣吞聲,學校黨委副書記不停地給我妻子發各種威脅短訊,說你老公這麼幹,你還打算在不在這裡待,因為這種事情,我們就吵起來了。
原本只是一宗家庭糾紛,但到派出所後,劉四新卻被帶往朝陽區公安分局拘留,罪名是“敲詐勒索”,後來在逮捕時,罪名更改了“傷害罪”。2009年12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傷害罪成,判劉四新1年有期徒刑,敲詐勒索罪也同樣罪成,判刑4年,合併執行4年半。
劉四新說,以往很多傷害罪的案例都是和解結案,但張仲林一方為達長期置他於牢獄以掩蓋其性騷擾醜行的目的,拒不和解。即使如此,他也承認曾向對方使用暴力導致受傷。
但是,對所謂敲詐罪的判決,劉四新不接受判決,認為是莫須有的指控,於是當庭拒絕接收判決書,並提出上訴。可是,最後還是敗訴。出獄後,劉四新曾試過遞交材料要求平反,卻沒有一個部門受理。
學習法律的劉四新,卻未能透過法律得到平反,因此便開始了民間的維權活動。
他說︰我在監獄4年多,全國各地的律師和公民都主動地聲援我,我出來後也作出回報。我也知道在目前這司法環境下,冤案太多了,現行的司法體系根本很難得到改善,官方也沒有人回應你。我律師也做不了,國營企業和國辦大學我也進不了,只能在民間了。
本月初,劉四新因聲援程海律師而被拘留7天。他對記者說,他從事法律工作多年,也明白當中的黑暗,只是以前不願意相信,直到冤案在他身上發生後。
他說︰我做律師也做了好多年了,大陸的司法我也非常了解,就是公檢法完全是非法執法和裁判案件,完全是胡作非為。我經歷太多了,對這司法體制早就毫無信心,並不是我發生這冤案後才有這思想,本身就有這想法,只不過這冤案,讓我這想法更肯定。
大好的前途失去後,家庭也受到非常大的影響。妻子長期受壓而患上癌症,女兒的學業也同樣受到牽連。因此,劉四新忍痛與妻子離婚,與妻子和女兒斷絕關係,希望藉此對她們的影響減至最低。
他說︰我妻子在這些年裡頂著壓力生活,在原單位堅持上班1年,一直堅持到我二審上訴期間才辭職。去年6月份,她患上甲狀腺癌,而且擴散到淋巴了。我女兒大一結束後,日語專業成績排第一,就有機會安排到日本作交換生。沒辦法,就跟我妻子離婚,那女兒就跟我沒有任何關係,申請表就不用填我的任何信息。
劉四新說,為了回報支持他的朋友,他會堅持走這條維權路,勇於站出來發聲,希望透過這樣的公民力量,把現在腐敗的司法體系改變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