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希望大陸將兩名通緝犯薛球和陳益華遣返台灣
2004.08.06
名列台灣十大通緝犯的薛球和陳益華在大陸落網的消息傳到台灣後,台灣警方擔心北京以政治理由,拒絕將兩人遣返台灣接受審訊。有台灣官員提出,將追捕兩名通緝犯的兩千萬元新台幣獎金,頒給破案的大陸公安單位,鼓勵他們把通緝犯送回台灣。不過,因台灣政府高層沒有表示同意,所以昨天各部門對這番提議還都是以不評論來回應。
行政院長游錫坤聽到這個想法後對傳媒表示,捉到兩名通緝犯的人,都有資格領獎金。在游錫坤發言後,各政府部門一反昨天的低調,口徑一致的表示,可以把破案獎金送給大陸相關單位。
大陸委員會副主委邱太三表示,兩岸在過去一段時間,在打擊犯罪的議題上都有一定的合作基礎,希望在這個基礎上加強合作關係。邱太三說:兩岸從過去到現在為止,對於共同打擊犯罪,跟通緝犯和罪犯的遣返,都持續做互助合作。至於薛球的事件,兩岸的警政單位都還在做協商和接洽當中,我們預期未來會有一個積極和正面的發展。
邱太三表示,依照法律規定,任何人捉到台灣的通緝犯,都有資格提出領獎的申請。為了加速遣返,台灣可以依法將兩千萬新台灣獎金交給大陸公安單位。
邱太三說:沒有排除任何一個單位、機關或者人民,我想,祗要是外國的人民、政府,或者大陸地區和港澳地區的人民、政府和機構都是屬於適用的範圍內。行政院長他是不排除大陸的公安單位,但會不會來請領呢?我想依過去兩岸互動來處理。
邱太三表示,大陸如果協助遣返薛球和陳益華回到台灣,這樣的合作,有助於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同時也嚇阻不法份子,在島內犯罪就潛逃到大陸的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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