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表示,中旅集團前董事長朱悅宁和前副總經理徐士荃二人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代表中旅集團,与香港一家財務公司簽署一億六千万港元合約,出售中旅旗下的深圳華商銀行部份股權,財務公司先支付六千万港元按金。後來中旅沒有履行合約,按合約規定,需交回按金及利息二百五十六万港元。但有人涉嫌修改合約內容,要該集團支付三千万港元利息予財務公司,從中獲利。去年年中,朱悅宁被調回內地接受調查,徐士荃亦在期後表示要返回內地述職。朱悅宁還涉嫌与多宗深圳房地產丑聞,現正在內地接受"雙規",要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情況。朱悅宁曾擔任深圳市副市長,一九九五年來港任命,并出任中旅國際主席和中國企業協會會長。廉署在去年十一月接獲線報進行調查,并拘捕了財務公司兩名董事和徐士荃的司机,三人獲淮保釋外出。案件令人震惊之處是廉署在徐士荃香港住所搜獲過千万港元現金,及大量金元寶,珠寶和金條。廉署正諮詢法律意見,研究會否循司法程序,申請通緝令,追捕二人。由於香港和內地沒有移交逃犯協議,相信讓二人回港接受審訊有一定困難。中旅社發言人說,廉署曾就此案与他們接触,他們亦有提供協助。發言人又說,集團新領導層會按照國家要求及香港法律,認真清理整頓,深化改革,建立及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并格執行和強化內部管理,堅決杜絕違法及害國社會和公司利益的事件。回歸後,多宗中資公司貪污案被揭發,如廣南集團貪污案,涉及多名內地駐港高官,先後有十四人被廉署通緝,包括前集團主席孫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