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豪宅大王之稱的香港建萊集團主席秦錦釗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己沒有賄賂香港新華銀行的職員。他又否認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香港《東方日報》星期三刊登了秦錦釗的訪問。報道中,秦錦釗表示,去年七月一名新華銀行高層職員要求他以較低價錢將一間豪宅賣給該名高層的親戚。他最初拒絕,但該名銀行高層威脅說會不貸款給他及逼他還錢,他最終以一千一百九十萬港元賣出豪宅,比該名高層原本要求的一千零三十萬元高,但低於去年的估值一千三百萬元。秦錦釗說,去年四月,他旗下的建萊集團與新華銀行達成協議,以約五億元的資產為按揭,換取新華銀行在三年內發放二億元信用額,但新華銀行沒有履行合約。之後,建萊和新華銀行分別多次入稟法院指控對方。直至今年四月,法庭頒令禁止新華銀行向建萊追討負債。新華銀行沒有回應秦錦釗的言論。新華銀行是香港中銀集團旗下十三家銀行之一。香港廉政公署上周四拘捕了十八人,包括一名銀行分行高級經理和一名投資公司主席,指他們涉嫌一宗涉及十八億港元的銀行信貸詐騙案。所有被捕人士均獲准保釋。據報道,新華銀行前總經理吳駿生去年初被召返國內調查。而中國銀行香港分行總經理劉金寶表示,集團早於兩年前已注意此事,一年半前更將有關副總經理免職。而涉及的貸款只有十三億港元,且有保證及抵押,所以對集團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