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處理在居留權問題的手法受到聯合國一委員會的批評


2002.07.04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於今年五月去信中國駐聯合國大使,批評港府沒有回應委員會的呼籲,擴大香港人在大陸所生子女居港權寬免政策,批准未能受惠於居權案判決的港人在中國內地子女留港定居。委員會呼籲,港府把人權、家庭團聚置於經濟利益之上,採取即時措施,以公正和人道的方法解決居權爭議,確保港人能與其在中國內地的家人團聚。 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曾於去年五月發表報告,表示關注港府以強硬手段處理居權爭議,呼籲港府在制定和執行居權政策時考慮人權問題。委員會在信中表示,對於港府沒有接納委員會的建議,罔顧聯合國公約有關條文表示遺憾。 香港特區政府於九九年尋求中國人大解釋《基本法》中有關港人在中國內地子女的居港權條文,引發爭取居權人士與港府展開一連串訴訟。香港入境處表示,自從今年三月底、逾期居港人士返回中國內地的最後限期至今,已有七百七十人自願或被遣返國內。 香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表示,聯合國只聽取民間組織片面之詞,沒有聽取港府的意見。她堅持港府的做法恰當。 香港人權組織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對於港府的回應感到失望。他批評港府強詞奪理。 香港天主教教區助理主教陳日君認為,港府只顧經濟效益,漠視人權、法治、家庭團聚的價值,是功利和短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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