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员加薪和高薪养廉


2002.10.01

这两年中国关于高薪养廉的呼声遍朝野,认为可以减少以致杜绝贪污和腐败。两年来,全国各地各级官员的工资已经连续提高了六、七次。

根据中国《法制日报》的调查,目前薪金水平与可以养廉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提出这个理论依据的人是以香港和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参照。但是,如果按照这个标准来给现有的官员发放工资,每年国家预算中所有的支出加起来也没这么多。

有人建议:政策可以灵活一些,养廉的钱不要全都等中央,可以多方面筹措。如果真是中央开了这个口子,各地就有了新的名目来收费、集资甚至搜刮。那些没有条件养廉的地方,也一定会创造条件来养廉。

法律界的学者陈鲁民认为,中国要实施养廉首先要精简官员。因为中国现在百姓和官吏的比例是三十比一,也就是说三十个老百姓在养活自己以外还要养活一个官吏。

在一九四九年这个比例是二百九十四比一,在清朝是九百一十一比一,如果追溯到唐代就成了三千多比一了。

现在其他国家又如何呢?印尼是九十八比一,日本是一百五十比一,法国是一百六十四比一,美国是一百八十七比一。

中国比例如此高的官员,无法精简下来,国民经济是没有条件来养廉的。

到底给这些官员多少财富,才能使他们无须在去贪污?这个标准简直无法计算,给少了不可能断绝他的发财的欲望,给多了谁也拿不出来。比如说:要养一个胡长青,至少给他七百万。要养一个李乘龙,至少给他一千四百万。要养一个成克杰,至少给他四千万。

北京的社会科学研究员郑女士认为,如今官吏的位置含金量越来越高,所以拿到官位过去靠关系,现在多了一个途径,可以来买。一旦权在手,贪污的欲望也同时膨胀。再高的工资也比不上权力转换的多,养廉其实就是多给他们一些零花钱而已。

武汉的一位普通公务员李先生说,有关系可以买官发财,这是一个人人明白的事情,这里面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他还说,以后给公务员大幅度提高工资,他们会更加努力工作。那些有能力买官的人,都是有能力和有财力的人,到了合适的位置当然会有更多好处,但是一定不要被抓住贪污,在合法范围内一样可以得到好处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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