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慶被認定逃稅一千四百多萬元人民幣


2002.12.19

中國媒体報道,中國稅務部門對著名影星劉曉慶逃稅案件的調查近日結束。國家稅務總局透露,稅務機關在調查後已經認定,劉曉慶及其所開辦的北京曉慶文化藝術有限責任公司和北京劉曉慶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自1996年以來,採取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虛假申報,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等手段,偷逃稅超過一千四百五十八萬元人民幣。

稅務機關表示,已經分別向劉曉慶及其公司送達了稅務處理決定書,除追繳稅款外,同時加收滯納金五百七十三萬元。而目前已經追繳入庫的稅款有接近二百萬元,凍結公司銀行存款達到二百一十四萬元。北京市地方稅務局有關單位 將於近期委托北京市拍賣行公開拍賣劉曉慶及其公司提供納稅擔保的房產。

這次披露出來的逃稅金額,要遠遠高於早前媒体報道的一百九十六萬元。目前還未知檢察院几時會將案件移交到法院審理。至於對劉曉慶的刑事處罰,早前中新社就有報導說,按照中國法律﹐偷稅數額佔應納稅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就會構成刑事的偷稅罪。中國的法律專家認為﹐劉曉慶已構成偷稅罪﹐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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