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孫德勝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


2016.01.22
appeal1.jpg 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郭飛雄是積犯,依法應當重罰。駁回他與另一名被告孫德勝上訴,維持原判。(律師提供)

廣東維權人士郭飛雄、孫德勝的案件,周五(22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分別是6年和2年半的判刑。律師稱稍後會提出申訴,家屬則稱這是政治迫害。(文宇晴 報道)

郭飛雄、孫德勝同被控“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罪,而郭飛雄另外被加控 “尋釁滋事” 罪名,兩人的二審在不進行庭審情況下,周五進行宣判。兩人的代表律師下午到天河區法院領取法律文書,得悉二審維持原判,即郭飛雄維持重判6年,孫德勝則維持2年半的刑期。

郭飛雄的姐姐楊茂平感到判決不公。她對記者說,這是政治迫害,認為弟弟宣揚民主而被陷阱6年的刑期。由於2年多時間無法與弟弟見面,楊茂平從早上開始,來到看守所,希望能安排會見。說著說著,楊茂平一時難掩激動哭出來。

楊茂平說:我覺得他們現在所做的跟習近平提倡的依法治國,我沒有感到。我要永遠申訴下去,因為他所做的是我們從小,在書上學到的捍衛正義的事情,還判他有罪。這是我不理解的,我肯定要申訴下去。沒有任何準備,只是想看一看楊茂東(郭飛雄),等他在進監獄前跟我有什麼交代。我沒準備去抗議,沒有,現在沒有正義可言!

郭飛雄的代理律師張磊表示,早前與郭飛雄會見時,對方已表明任何不公的二審宣判結果,都一定會進申訴,不會輕易放棄。張磊又說,案件由一開始程序上就是違反法律程序。儘管律師再三要求二審要公開審理,但法院依然不聽取。即使沒有聲援者到法院,但當局還是動員了大批警察在法院外戒備,他估計當時郭飛雄也在法院裡,只是不被允許與律師見面。

張磊說:法院通知我們下午2點判去領二審的法律文書,沒有宣讀(判詞),直接送給我們。我覺得他(郭飛雄)應該在,(雖然)我沒有見到他,但有可能會把他帶到法院去,因為外面大約有200警察(戒備)。我覺得法院在程序上都是錯誤的,都是不公正的。他(郭飛雄)表示要申訴。

張磊在宣判前一天也到過看守所會見郭飛雄,對方稱為中國的自由民主理想和事業坐牢而感到很光榮。未來10到20年他是一定要和理想主義者,一起把憲政民主政體,操作成為中國大陸的制度現實。郭飛雄又感謝所有朋友的關心和支持,祝大家春節愉快。

曾與家屬到看守所送衣物給孫德勝的廣東維權人士郭春平,形容二審維持原判的做法不能接受。同時他又說,郭飛雄和孫德勝因聲援“南周事件”而遭拘捕,至今已在看守所羈押接近2年半時間,其中郭飛雄更不許放風,受盡不仁道的對待,希望二人送到監獄服刑時,生活環境能得到改善。

郭春平說:不僅僅是失望,還有憤怒,確實他(郭飛雄)被判6年是出乎我們意料之外,即使要判也不應該判那麼重。聽到這消息很憤怒,也很難過,因為他只是履行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他過去受過很多酷刑,轉去監獄後的環境,希望要好一些,我們也會密切地關注。

網名為郭飛雄的楊茂東,2013年8月與同鄉孫德勝因聲援《南周》事件,以及參與一系列新公民運動而遭拘捕,罪名是“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件至1月27日在廣州市天河區法院宣判,2人罪成,孫德勝被判2年半。而郭飛雄因被加控“尋釁滋事罪”,而被重判入獄6年。

法院在判決書中表示,郭飛雄策劃、組織並糾結孫德勝等人到多個城市的公共場所張拉橫額、拍照,並編造活動虛假資訊上傳至互聯網散佈,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因為郭飛雄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5年之內,又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積犯,依法應當重罰。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