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被逾期關押 公安不解釋


2013.09.23

 

被指“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遭刑拘的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已逾期關押一個星期,因公安刻意迴避問題,律師仍未能找到對口單位交涉。(林靜報道)

八月初,在廣州被捕的維權人士郭飛雄,被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已遭刑拘關押一個多月,他的代表律師隋牧青向本台指,按法律規定,刑事拘留最長只能維持三十七天,若公安一方未能找到起訴證據,便要放人。但隋律師指,限期已過了一星期,當局亦未有釋放的意向。

隋律師指,正為跟進事件而煩惱,因為公安人員,一直於事件上“踢皮球”,律師無法作出追究。他又指,收到知情人提供的消息,只警方仍在著力為郭飛雄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找證據,不排除藉此延張搜證時間。

隋律師:去看守所也没有,估計他們都不給見,我昨天打過去,但找一個對口的都没有。昨天有朋友跟我說,警方還在找他們問話,有關郭飛雄組織“南方周末”及周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事。

隋律師表示,日內會致函廣州公安局,要求局方解釋過期扣押郭飛雄的理由,井追究當局不予律師與當事人見面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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