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嚴限第三方支付 網購業或遭重挫


2015.08.02
bank1.jpg 2015年8月2日,人行提出的意見稿,被指針對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的發展。 (人行網站下載)

中國人民銀行上周五(31日)公佈,《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機構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其中,網購消費者的每個帳戶,每日每年的消費金融都受到限制,大陸金融界人士認為,如果有關建議落實,支付寶、財付通等第三方支付商,其營運將受到不利的影響。有人更批評,這樣做是,傳統銀行為了自身利益而借用行政手段,重創互聯網金融業。(卡帕/林靜報道)

根據意見稿的建議,支付機構每個客戶擁有的支付帳戶,每日累計支付的金額,不能超過5000元人民幣,而每年累計的金額,不能超過20萬元人民幣。

大陸金融界人士表示,如果當局落實有關建議,大型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商,可能遭受滅頂之災,阿里旗下的支付寶與騰訊旗下的財付通,將首當其衝。

反對者認為,人行這樣做,首先顛覆了現有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經建立起來的信用監管體系,不但沒有達到其所講的更安全,相反增加了交易風險。同時,人行亦被批評,有關建議打壓第三方支付,而傳統銀行體系就繼續從中賺大錢。

面對業界的質疑,中國一間傳統銀行的高層管理李女士向本台記者表示,限額對個人消費造成的影響不大,即使需要更多的金額,可以使用信用卡。但她承認,在利用信用卡交易的過程中,可能會產生相關的費用。

她說:他那個意思就是說,比如你的第三方渠道最多不能超過5000,但是你還可以綁定銀行卡嘛,你超過了多少用銀行卡付不就行了?像我們行,如果你是信用卡就會有手續費,但是借記卡,就不會有。我們行不收費,因為我們把這塊費用承擔了。銀聯它是一個清算系統嘛,第三方的一個清算機構,它收這個服務費,這個很正常的。就是說大額的還是要走銀行,因為它涉及到一個反洗錢的問題。反洗錢的,它有大額可疑交易的,每天都有一個報送的。

提到互聯網第三方支付對銀行的個人業務的影響,李女士表示,影響很大,但到目前為止,對銀行的商務業務沒有太大影響。

她說:應該是很大的吧,現在銀行這一塊其實個人業務這塊真正做的好的只有招商(銀行),其他銀行的個人業務很一般。影響肯定是有,但只是暫時的,大家也該用的還不是要用。對個人業務有很大的衝擊,實際上對我們對公業務的話,沒甚麼影響。

從大陸轉戰香港的IT界人士林愈靜表示,這個規定唯一的作用,就是打擊網絡支付,對淘寶商家的影響非常大,不知道他們為甚麼會出這樣的規定。

他說:不知道他為甚麼要出這個規定。我覺得這個規定有甚麼好處呢?打擊網絡支付嘛,現在這個經濟這麼雪上加霜,難道不應該是鼓勵嗎?買家我想影響應該不大,一年買20萬基本上也夠了。我看主要是,這些淘寶的賣家,如果他們想增加收入,完全可以去那裡收錢,而不是打擊他。打擊他,你現在打擊整個經濟啊,網絡支付是對銀行有影響,你要是用這樣的辦法,那就是說大家一起死囉。

但筆名為“江南憤青”的觀察人士認為,大家糾纏在限額5000元人民幣夠不夠用,是沒有看到實質的問題,這個支付辦法的核心其實在於兩點:第一,不允許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資金必須進銀行的帳戶;第二,不允許第三方支付進行體系內轉帳,從而使支付公司不要成為一間存款公司。

這位人士又說,許多第三方公司雄心勃勃想建立獨立帳戶的構想,受到極大的挑戰,第二個受傷害最大的,是P2P(網絡借貸平台),因為年限額20萬元人民幣,意味著過去P2P業內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就不准做。

他還表示,今次公佈的意見稿案和一年前的方案相比,在限額上有所鬆動,對二維碼支付等一些創新性支付亦留了很大的空間。今次意見稿刪除了,去年版本中“進入支付帳戶就不得回提”的規定,同名本人卡無限額轉帳。他認為,這些都是更符合實際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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