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穩人員設圈套 出資八訪民旅遊再控敲詐勒索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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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佛山巿八名女訪民,多年舉報村幹部佔資產,被當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起訴,案件週三(29日)在當地法院開庭,直至晚上審結,法官說擇日宣判。律師指,案件涉及訪民接受維穩費用旅遊,他替被告做無罪辯護。(海藍 報道)

案件週三上午9時半在佛山禪城區法院一審開庭,直至晚上約8時結束。八名被告及七名代表律師出庭,每名被告各2名家屬到法院旁聽。

其中一名被告羅建華的代表律師吳魁明表示,上午庭審比較順利,控辯雙方進行質證,他替羅建華進行無罪辯護,她們一起外出旅遊,維穩人員建議給錢讓她們返回佛山,但事後被控敲詐勒索,控方建議判刑一至兩年。

他又指,從去年3月起,她們去旅遊,當地維穩人員把她們控制,要求返回佛山,她們不肯,其中一 次把她們強行用車押回去。另外兩次到北京,把她們看管在賓館內,並把身份證拿走,政府勸說回佛山,可以替她們出費用。

吳魁明說︰就說她們出去旅遊,然後當地維穩人員找到她們,勸她們回來,給她們錢這樣。(控方)建議一到兩年,(關押)一年三個月都來了。

羅建華一名朋友指,羅建華與其他七名女訪民,因為六次去旅遊,當地政府要求她們回來,她們每次均報銷車費,八人共報銷約五萬元,當局指她們涉嫌敲詐勒索,去年從貴州回到佛山後被捕。他又指,羅建華患有心臟病,關押看守所期間,數次入醫院治療,她的身體虛弱。另一被告楊連煥被關押南海看守所,她的健康情況可以,她面對指控十分坦然。

他又指羅建華住在禪城區祖廟街道的房屋,大約三年前,該處房屋被徵地拆遷,羅建華等人舉報村幹部侵佔集體資產,並且上訪維權。

朋友說︰我對她們(具體情況)不太清楚,因為羅建華住院,我太太住院看見她,她有心臟病經常去住院。(羅建華)拆遷徵地(維權),禪城區祖廟街道,反正很久的事。

關注案件的北京律師劉曉原指出,訪民因為房屋拆遷賠償或其他方面,政府出於維穩給他們費用,其後如果他們仍然繼續上訪,當局會控告他們敲詐勒索罪,確實有這樣的案例。他曾在2015年代理馮改娣案件,因為上訪給她困難補助並簽下協議,其後繼續上訪,被當局指控敲詐勒索罪被判刑,他擔任二審辯護律師,馮改娣最終獲得取保候審。

至於廣東八名婦女的案件,若是因為她們在敏感時期被旅遊,這個費用應該由官方支付,讓她們報銷費用很普遍,只能說是維穩費用,不構成敲詐勒索政府。

劉曉原說如果特定時期讓你去被旅遊,這個費用肯定是官方出。如果僅僅是這個費用,政府叫你出,你也自願出,這個只能說是維穩費用,怎麼敲詐勒索。他們為了維穩讓她們報銷,幾個訪民怎麼可能敲詐勒索政府。

2016年8月16日,八名被控的女訪民年齡由48歲至69歲,她們從貴州旅遊返回佛山被指涉嫌敲詐勒索罪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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