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原上海福禧投資董事長張榮坤案周四在吉林省松原市一審開庭﹐張榮坤案被控涉嫌單位行賄共2900多萬元﹐個人行賄操縱證券市場﹐欺詐發行債券及虛報註冊資本等五項罪名﹐預計庭審將持續四至五日。
據中國《財經》雜誌報道說﹐在起訴書中﹐涉嫌單位行賄和企業人員行賄佔篇幅最重﹐涉及證人超過40人。不過在庭審中﹐多數作為受賄方的證人已獲實刑﹐未能當庭作證。
檢方在起訴書指﹐張榮坤為謀取本單位的不正當利益﹐多次給予國家人員財物2900多萬元﹐其中包括向原上海社保局局長祝均一及其妻女行賄130多萬元。祝均一主政時為張榮坤公司提供26億5千萬元受託貸款﹐向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秘書秦裕行賄近40萬元。秦為張榮坤收購滬杭高速上海段經營權﹐向原中共政治局常委黃菊的秘書王維工﹐行賄933萬多元人民幣﹐在王維工牽線下﹐才得到原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的關照。
報導說﹐張榮坤在庭上神情平靜﹐除對少數幾筆賄款有異議外﹐大多數都表示認可。所涉及張榮坤案的受賄人除王維工外﹐其他已一審判刑﹐對應的事實已確定﹐可辯護的空間不是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