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更改罪名,王宇被判两年半

因与天津铁路员争执被控“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的北京律师王宇案重审判决,法院把罪名改为“过失伤害罪”,王宇获减刑6个月,即被判二年半,但家人指新罪名不合理,律师指当事人即日申请上诉。有维权律师批评法院为面子,不承认错判事实。(林静报道)

2010.09.21

对于太太王宇的案件,从原来的“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改为现在重审的“过失伤害罪”,但仍然被判二年半的刑期,王宇的丈夫包龙军向本台表示,无法接受,他指责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更改罪名的理由牵强,他和律师以及上庭听审的王宇都已决定提出上诉。他说:法院指王宇在打人的时候应知道会造成某种后果,但指她当时疏忽大意不知这结果,所以定性改成过失。王宇已经在上诉状上签字了。

包龙军指,辩护律师张凯、李平贵,维权律师唐吉田以及王宇的家人都有到场听审。法庭门一早便有数十名警察与便衣把守,法庭门外设了两条封锁线,戒备非常严谨。他又指,由于上次法院诈称满坐阻止民众入场旁听,实质旁听席十室九空而引来评撃后,周二法院不知从何找来数十名学生把旁边席坐满,当包龙军上前查询时,学生惊慌离开。

他说:法警非常多,门庭外拉了两条警戒线,法院找了一批学生来,坐满了旁边席只馀前面一行,我问他们那里来,学生一听到对慌得离开了。

包龙军指在判决后,在律师的陪同下与太太王宇见面,并立即填好上诉申请书,向法院提出上诉。包龙军指,法院过去一直违法拖延审讯,令王宇已经被关押十五个月,尽管再遭长期关押,但王宇仍然坚持选择要获得合理平反,理直气壮的走出法院。

对于王宇改审为“过失伤害罪”判刑二年半,辩护律师李平贵表示无可奈何,批评法院毫无理据,亦不作解释,法院根本在自编自演。记者:你如何看判刑两年半和改了那个罪名?他说:我觉得不合理,法院毫无依据,没有理由的判。

而出席旁听的北京维权律师唐吉田表示,由于上月北京铁路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把王宇律师“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发回一审的天津铁路运输法院重审。因此认为法院爱脸子,不肯面对错判的结果。所以强行安插一个较为轻罪的罪名敷衍了事。他说:在民间的呼声下案件给发还了,但天津铁路运输法院根本不想承认这错误,不愿意更改错误,所以会安插另一种的罪名,那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上月在一个在座谈会上的讲话时,指责有的人受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影响,攻击中国法治理念和司法制度,迷失政治方向。

唐吉田反驳指,中国的经济发展已经面向世界,但法治却采取自我封闭,专横无理的处理方式。他不认同是律师同行等人对中国法律进行无理攻击,反指责中国的司法架构出现严重的有法不依、不跟随法律程序办事,对当局还作出恶人先告状感到可笑。他说:法院要作出法院严格的执法,不可把正确的事和证据拒绝接纳,错误判决,那是对社会带来不良的影响,包括社会稳定。

上年5月,北京律师王宇前往天津西站迎接朋友,在候车室入口因站台票问题而与4名铁路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被打伤。随之她向铁路警方报警,被带到天津西站派出所问话做笔录。王宇作为受害人,要求警察把其他当事人叫来对质,竟遭到警察拒绝。王宇其后到天津铁路公安督察队,投诉“民警执法不公”。

同年底,王宇接到天津西站派出所警察约谈,王宇前往后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捕。 今年3月一审判决中,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认定王宇“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王宇之后向北京铁路中级法院提出上诉,八月北京铁路中级法院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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