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一家私营企业民告官胜诉


2006.10.04

新华社报道,浙江省玉环县法院近日一审裁定,温岭市政府强行拆除太平运输公司的房屋,属违法行政。

报道说,温岭市政府为了建设公共绿地,早于二零零二年,便把太平运输公司在太平街道的房屋,列为拆迁范围,并开始与对方商讨补偿安排,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今年五月,温岭市政府书面向太平运输公司提出三个补偿方案,要求对方选择其一,但对方没有同意。三天后,市政府派人强行拆除了太平运输公司的房屋,太平运输公司于是入禀法院,控告政府违法。

本台致电温岭市政府查询,值班人员表示负责的官员正休假,暂时不能回应记者的提问。而太平运输公司的电话则没有人接听。

专门打房地产官司的浙江律师娄建江说,类似的拆迁官司并不多,因为很多时候,被拆迁人的投诉还未上到法院,就已被打回头。他说:这些案件现在基本上很少很少,因为拆迁的案件现在是先由政府裁决,政府裁决不服才可以上法院。若不按法律程序,是不能向法院起诉。他说,若法院裁定政府违法拆迁,政府必须向被拆迁人赔偿,而相关官员也须受到处罚。

浙江行为艺术家严正学,去年曾代表一家企业,控告台州市政府违法拆除该公司的广告牌,后来双方庭外和解。严正学说,在中国,这类民告官的拆迁官司,政府会败诉的机会极少,一般老百姓胜诉的机会更近乎零。他说:在中国打拆迁官司,法院根本不受理。因为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司法解释,明显把那个路堵死。因为如果让官司打赢,中国的拆迁官司一定打不完。

他认为,这次太平运输公司打赢官司祇属个别例子,中国政府阻挠老百姓争取拆迁补偿的政策并没有改变,不论是走上访路,还是循法律途径,被强迁居民要取回合理补偿,仍是波折重重。(张丽明报导)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