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AG生产商提出行政诉讼


2006.09.01

在大陆注射PAAG凝胶隆胸后出现不良反应,准备集体控告生产商及医院的受害者已增加至四十人。但生产商周三突然向北京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指国家药监局鉴定的产品是假货,要求撤销禁令。受害人的代表律师认为,生产商向药监局提出反击,令集体诉讼\x{5897}加变数。

包括有香港人在内的众多爱美人士在大陆注射“聚丙烯\x{9170}胺水凝胶,俗称PAAG隆胸后出现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年四月三十日发出禁令,指有关物料并不安全,要即时全面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撤销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但生产商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认为国家药监局评价的涉案产品是假货,并非该厂经过批准生产及销售的正货,周三向北京市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有关禁令。

本台周五致电生产商的吉林富华公司查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周三已向法院提有关起诉,现阶段没有任何消息可对外公布。

国家药监局向本台证实,已收到法院送来吉林富华公司的起诉书。

今年五月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名PAAG受害人章小姐胜诉,法庭裁定深圳富华医院美容部赔偿二万多元,但受害人不满赔偿金额过低,提出上诉要求\x{5897}加赔偿,案件至今仍未宣判。章小姐重申会坚持要求赔偿廿一万,弥补她精神及身体上的损害,她更批评院方行为可耻。

现时已有近四十名中港两地的受害人,委托北京一间律师事务所,向PAAG生产商及进行手术的医院进行集体诉讼。其中一名受害人朱小姐对事件表示愤怒,她指大陆医疗腐败问题极之严重,视人命如草芥。

负责诉讼的单律师表示,PAAG生产商起诉国家药监局,令集体诉讼案增加变数,至于对案件造成几大影响,现时难以定论。

在香港,最少有五十三名妇女接受注射PAAG隆胸后,出现疼痛变形等情况,其中九成受害人是在大陆接受手术,最严重的六名患者最终要将乳房切除。(冯日遥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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