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福林的律師馬綱權對本台表示,謝福林涉嫌"偷電"一案,目前已經轉移檢察院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他週五早上去長沙市看守所見過他,說謝福林對起訴意見書的指控表示強烈反對,認為警方的起訴意見書的指控是不符合事實。
馬律師說,按照長沙市公安局的指控,謝福林及他的弟弟謝樹林自2008年9月至2009年7月,採取直接駁電的方式, 繞過電表偷電,盜電九萬多度,涉及金額為七萬四千多元。
馬律師說,按中國的刑法,盜竊公私財物超過五萬元,一旦定罪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馬律師說,謝福林堅持自己是無辜的,而且強調電的問題牽涉到區政府和他們的房產糾紛的遺留問題,自己曾經要求裝電表,但區政府說因為房屋產權歸屬於環衛所,而不屬於他所有,所以不能給他裝。
他本人亦堅持,當初用電是經過芙蓉區政府、政法委、信訪局等政府機關領導一致同意暫時使用的。
他說:到了現在,對那指控,謝福林還是覺得不能接受的,覺得是一個莫須有的罪名,當局所指控的事實根本是站不住腳的。他堅持自己是無辜的, 是無罪的,所以覺得自己在裡面是一種冤。
律師又說,謝福林有嚴重的高血壓又有胃潰瘍,最近經常肚瀉,在看守所裡邊得不到積極的治療。
他的太太金焰表示,謝福林的血壓高至220度,很擔心他會中風。謝福林只能打電話叫她送藥,其他內容一概不能談,更不能跟妻子見面。她說,現在血壓高到二百二了,我已經送藥過去了,我說血壓高,你中風了,他打了電話,但是不能談跟本案有關的事情,就是血壓高,本來有腸胃炎。不能見面,唉,還能見面?
本台曾經致電芙蓉區政府,但工作人員說不清楚個別事件,而區政法委及公安局的有關部門多沒人接聽電話。
芙蓉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對本台表示,謝福林跟該部門是有過房產糾紛,因為謝福林所經營的飯店是在一所廢置的垃圾站的土地上建的,現在環衛局想把地收回來建公廁,但謝福林堅持不搬走,而法院已經裁定土地屬於環衛局。
該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他涉嫌偷電的事情,但表示他已經是佔了政府的地,環衛局是不可能認可他繼續用政府的電的。
他說:那不可能的,產權是我們的,我們一直讓他走,把房子還給我們,把設施完善好,怎麼會允許他住在那裡呢?他們幾兄弟是我們芙蓉區有名的刁民。我們當時動用了所有的力量,跟他們打官司打贏了,這個政府還沒有把它收起來,這個房子我們也無能為力。
金焰表示,謝福林多年一直為自己的房產的事上訪,又經常協助其他人維權,所以得罪了當地政府,她相信當局是基於這個原因向他報復。
在長沙居住的謝福林在七月中被幾名國保人員以調查為名被帶走,他跟弟弟兩人自此因涉嫌"偷電"被刑事拘留。
此外,馬律師也在週五會見了被判"顛覆國家政權罪"13年的中國民主黨成員謝長發,他九月份已經提出上訴,但未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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