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誣告 警察形象受損
2015.08.01
男學生梁志偉,去年11月於旺角佔領區清場時,被控襲警,法院裁定他罪名不成立。梁志偉指,事件令他心理構成陰影,亦改變了他對警察的印象。他又感激網民提供的視頻還他清白。(林靜報道)
參與“佔旺”的20歲男學生梁志偉,被控於去年11月25日旺角佔領區清場當晚,帶頭衝擊警方防線,於山東街腳踢警察,梁志偉在庭上否認襲警罪。審訊期間,被告呈上兩段從“高登巴打”討論區獲得的現場視頻做證供,裁判官裁決時表示,聲稱遇襲的警員證供不可靠、不合常理,跟呈堂片段顯示的截然不同,並不接納警員證供。在本年6月30日,法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事隔超過大半年,梁志偉周五(7月31日)接受本台訪問時指,現在憶起當日事發情況,心中仍有餘悸。
梁志偉說:當晚我跟其他示威者在旺角山東街那邊,當時示威者和警方已經有些衝擊,當時我被人群推擠至警察面前,之後就給警方拉出來了。我完全是不知道為何給警察捉走了。至今,我没有為參與佔領而後悔,但當然很驚訝,為何我會遭控告襲警罪。
被判無罪的梁志偉當日在法庭外向其代表的大律師致謝,當時律師回應,表示不必向他言謝,該先多謝高登討論區的網民。
梁志偉笑言,從小被長輩和社會灌輸,警察是幫助和保護市民,誰能料到,今次保護自己的竟然是素未謀面的網民。他又認為,今時今日網絡威力強大,真相更易曝光,但坦言要視乎是否幸運。
梁志偉說:網民所拍得視頻真的很有幫助,但有時候若找不到拍片者,亦很難把視頻拿上法庭作呈堂證供。
記者說:那你認為今次算是幸運嗎?
他說:都算是了。
主審這宗案件的裁判官張君銘判決時批評,警員講述拘捕過程時,態度迴避,對於警員蔡鴻溪供稱案發時,梁志偉見他走近,便開始揮動雙手反抗,裁判官質疑警員當時何以知道梁志偉是看見他,認為有關說法是預設立場。
梁志偉認為,警方對他的指控是無中生有,而過去大半年,不少已經審訊的“佔領行動”案件,出現法官質疑警方口供的情況,而被告最終獲撤銷控罪。
梁志偉坦言,被捕及遭到控告,對他心理造成陰影,亦某程度上改變了他對警察的觀感。
梁志偉說:我對警方的觀感當然有所改變,任何人經歷過這樣事的人,都會有感受,我以前重來不會認為警察會“砌人生豬肉”(誣告)。事後多宗(佔領示威者)被告的案件都證明是(被告)““砌人生豬肉”,我個人真的很驚訝。憶起這事件,是有點不開心,但我也不會避忌,不走過山東街(案發現場)那邊,我現在見警察,都有點戒心。
他相信“樹大有枯枝”,但不希望香港警察在市民心中的正義型象徹底幻滅,認為經歷“79日佔領”,警察和市民都應該有領悟,期望兩者未來均應設法修補裂痕,重建良好關係。
79天佔領行動期間,共有995人涉嫌違法被捕。其中100人已被定罪,23人被判無罪,17人獲撤銷檢控,其餘800人的個案就在司法程序處理,或仍在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