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爾駐香港領事支持重設難民營


2016.04.07
hk-refugee1-combined.jpg (圖左)2016年4月7日,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設置難民營拘留等候免遣返聲請的人士,是侵犯他們的人權。(香港電台圖片); (圖左)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支持政府盡快成立難民營,以免大批正在等候酷刑聲請批核的人士,對社會帶來治安隱患。(梁美芬臉書圖片)

近年有大量“假難民”湧入香港,現有超過一萬宗免遣返聲請個案等待審核,尼泊爾駐香港領事周四(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會支持香港政府重設難民營,又要求政府驅逐不合資格的假難民出境,不過有人權組織認為,設置難民營是侵犯人權的做法。(黃樂濤 報道)

尼泊爾駐港領事周四表示,截至去年,全港有246名尼泊爾人向特區政府提出免遣返聲請,指這批人士部分已經來港多年,更有人滯留長達10年,要求政府盡快處理酷刑聲請人士的申請,並設定一個期限,驅逐不合資格的假難民出境。

領事又表示,願意協助香港入境處核實來港國民是否真難民,阻止假難民來港犯事,以免影響在香港合法居住尼泊爾人的形象及生計。他贊同設置難民營安置等候審批結果的人,令他們明白以難民身分來港,生活並不容易。

與尼泊爾領事一同出席記者會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支持政府盡快成立難民營,以免大批正在等候酷刑聲請批核的人士,對社會帶來治安隱患。

梁美芬說:因為如果現時來說我們沒有一個關門的政策,現在已經鼓勵非常縱容那些假難民或非法入境者,他是一船、一船這樣來,無論他們是誤信或者被誤導,以為香港有很多的福利,這樣早晚也會出現族群的問題,以及香港人對於這問題已經有很大的反應。

她又表示,等候免遣返聲請的人士入住難民營,並沒有侵犯他們的人權。

梁美芬說:所謂人權,它沒有說你不可以是就着非法入境者進行拘禁,我們已經用難民營,而不是拘禁他們了,那個酷刑公約指,你不可以對他們施加酷刑,以及不可以對一個酷刑聲請者遣返,但是沒有說是你不可以拘留他,你不可以放他們在難民營,無說到這方面的。在普通法內都有說過,他可以有一個合理時間的拘留。

但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則向本台表示,設置難民營拘留等候免遣返聲請的人士,簡直就是限制他們的自由,侵犯他們的人權。

羅沃啟說:強烈反對將難民去拘留(等候酷刑聲請的人士),視乎有否個人的情況,是否需要加以拘留,他有否犯事,例如一些嚴重的罪行,他非法入境也好、行駛假護照又好,這些一般而言在國際上尋求庇護的人士,這些都不算是犯罪,如果任何一些強制性,或者是不分別個人的情況的拘留,一般而言都是違返國際準則。

他批評尼泊爾領事不尊重難民的人權,不應該隨便支持香港政府設置難民營。

羅沃啟說:尼泊爾領事在香港聲言支持(建難民營),我覺得有些欠缺謹慎,因為本身他們亦有國際義務去尊重這些禁止拘留的情況,亦不應在政府未有具體方案情況之下,就好具體這樣支持別人去拘禁。

另外,湧現在香港的“假難民”,大多是巴基斯坦籍、印度籍和孟加拉籍。據保安局周三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截至本年2月,尚有11000多宗免遣返聲請個案有待審核。而入境處在2015至2016年度,完成聲請審核2200宗。而去年持行街紙的非華裔人士,因刑事罪行被捕人數有1113宗。

另外,2名印度籍及3名孟加拉籍的非法勞工於周二及周三在沙田法院被判入獄。5名被告都是正在港申請免遣返聲請的非法勞工,他們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囚22個月及2星期。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有關條例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判刑作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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