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访港” 事件 12名警员受处分

中国副总理李克强去年访港期间,引起公众对警方的保安争议,监警会周三公布投诉审查报告,十多名警员受处分。有立法会议员指,报告证实,警方在安排政要活动保安时,著眼点在领导人感受,而剥削香港人和平表达权利。(海蓝报道)

2012.12.19

 

监警会周三发表去年8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访港期间的投诉审查的最终报告,其中16宗投诉部分成立,12名警员受到处分。

监警会指,没有证据显示警方有政治目的,或有系统性滥用警权,但建议警方不容许在保安区内示威,寻求法律指引。该报告指,16宗投诉涉及35名警员,有12人须接受纪律处分,包括3名高级及9名员佐级警员,其中2人要接受纪律聆讯,他们涉及在丽港城以手挡摄影记者镜头,另外4人被口头警告,6人被劝喻。

监警会早前表示,有13人须接受纪律处分,其后更正指,接受纪律处分的警务人员为12人,因为错误计算一名曾接受两次口头警告的女警。报告内,监警会作出一系列建议,并会将报告交给特首跟进。该份报告证明属实的投诉,包括记者投诉警方在丽港城和黄祖棠社区服务大楼外,滥权及无礼等指控。监警会认为,警员因错误判断而犯错,属个别事件,没有证据显示警方有系统性地滥用警权。

立法会议员、民主党成员涂谨申认为,今次有白纸黑字证实,原来警方在处理游行及和平示威的时候,著眼点在要求警察保护领导人的感受,不仅保护其安全。从法律而言,警察不涉及政治,他们的权力是不要让重要人物受袭击,保障其安全问题,但不用保障重要人物因示威而尴尬。警方为此把和平表达意见的人抬走,或用莫须有罪名带走,这是滥权及违法行为。涂谨申又指,制定该行动指引的警队高层亦应承担责任。

他说:(该报告)就是知道警方的行动指引有这些写进去,令到前线警员变成一有什么事,害怕重要人物不高兴,或害怕重要人物的随员及保安人员不高兴,所以过由不及,将香港巿民和平表达的权利剥削。

监警会报告指警方在部署及执行这类保安行动上﹐有改善的空间﹐包括应由行动部担任总指挥单位﹐必须向前线警务人员发出清晰的使命及目的﹐以及加强与传媒及市民沟通等。

去年8月16日至18日期间,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访港三天活动期间,警方执行严密保安,一名丽港城的居民黄健身穿一件以「平反六四」为主题的T恤与子女出现在屋苑空地的范围内,立时被4名不知身份的男子押走,正当4名西装男子押走黄健时,Now新闻台的摄影师欲上前拍摄,另一名西装男子则上前阻挡摄影机的镜头。

8月18日,李克强出席香港大学百周年校庆庆典仪式时,香港专上学生联会成员香港大学学生李成康、香港理工大学学生黄佳鑫及岭南大学学生邓建华,欲观摩于太古桥的示威学生,遭警方阻止并交给保安,3人于是被困后楼梯40分钟,直至典礼完毕后才获得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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