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開始接受申辦居住證 陸委會斥矮化台地位


2018.09.01
china-permit1 2018年9月1日,大陸開始接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辦理申請,目前全國有6572個受理點。(微博圖片)

大陸周末起接受港澳台居民申辦居住證,有台灣的申請人指居住證可以方便在大陸工作,而且更容易融入當地生活,但台灣的大陸委員會批評,大陸政府向台灣民眾發居住證,是企圖矮化台灣的主權地位。至於香港的申請人,部分擔心在大陸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下,恐雙重繳稅。(劉少風 報道)

大陸推行《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在大陸居住滿半年的港澳台居民,有合法穩定就業、居所、連續就讀,這三項條件的其中一項,周六(1日)開始可到當地公安局申辦居住證,目前全國有6572個受理點。

位於台灣海峽對岸的福建,首日已經有不少台商、台灣青年入表申請,包括福建省廈門台商協會會長吳家瑩、福州台協會會長陳奕廷等,分別在派出所申辦。

周六早上已辦手續的廈門台商協會成員范先生對本台表示,申請程序簡單快捷,登記個人資料後,再打指紋便完成程序,過程大約要五至十分鐘。他表示,在大陸居住了九年,擁有居住證能夠方便生活,並增加對大陸的歸屬感。

范先生說:歸屬感多少(有)吧,然後也會比較容易融入吧,接近本地(大陸)生活。對我們長期居住(大陸)的(台灣)人來說,還是比較便利的。障礙的話,第一個,很多跟信用有關係的東西沒有辦法申請、第二個只要實名認證的也沒有辦法使用、第三個是很多東西都必須臨櫃處理,就是一定要去現場櫃枱才能處理。

台灣大陸委員會周六在網上發文,指大陸政府向台灣民眾核發居住證,聲稱目的是為他們生活提供便利,但其實是對台統戰措施的一環,尤其陸方對領證者提供接近已設籍的待遇,這種矮化台灣主權地位的政治圖謀,已經昭然若揭。

全國人大常委會周五(31日)通過的新修訂個人所得稅法,由明年1月1日起,任何人在大陸住滿一百八十三日,就要繳交全球稅項,而且在境內外的收入均需按大陸稅制評稅及納稅,最高需繳45%重稅。根據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人到大陸所得收入需在台繳稅,不少長居大陸的台商擔心新稅法實施後,需要雙重交稅。

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回應稱,在新稅法下,居住證與稅收規定沒有對應關係。他又指,在大陸居住的台灣人民,不會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納稅身份和義務,亦不會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

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可能亦適用於大陸居住的香港市民,如果在香港有樓放租,在大陸都要交稅。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為,會影響市民的申請意欲,他相信特區政府未來會和大陸當局繼續商討稅務細節,希望盡快公布。

黃國健說:因為內地的稅率比香港高,雖然現在兩地有一個避免重複徵稅的安排,但是現在市民對細節未清晰,有些人可能看一看(再決定)。

有不少香港市民申請居住證,其中在番禺辦證中心,公安在一個早上就收到二十六份申請,其中二十名是香港人,還有三名澳門和三名台灣人。

退休後常住內地的黃先生到廣州番禺公安局申請,他指有居住證可以方便生活。

黃先生說:我們要購買高鐵票,都要自己親身去(廣州)南站,帶著回鄉證去辦,現在不需要,如果我們懂得上網,用居住證就可以做到。

在北京,公安局在全市16個區相關戶籍派出所設置304個受理點,在其中一個,早上暫時未見香港人到來申領居住證。有職員表示,由於系統在調整中未能辦理手續,要三日後才能接受申請。

有意申請人士填寫申領登記表後,帶同證件、住址、就業或就學證明,到居住地的縣級公安機關指定公安局辦理手續。居住證有效期五年,申請者最快二十個工作天可以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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