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港澳辦人大法工委猛轟


2019.11.19
香港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 港澳辦人大法工委猛轟 香港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憲,港澳辦人大法工委猛烈抨擊。(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10月初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被高等法院裁訂違反《基本法》,北京在不夠24小時內立即高調抨擊,明言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香港各界擔憂,北京最終或以釋法解決問題,再次衝擊香港法治和一國兩制。(呂熙 報道)

港府10月4日公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以「危害公安」為理由,繞過立法會直接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並在10月5日凌晨起即時實施。之後的一個多月,大批示威者及普通市民,因戴口罩或面具而被警方以此法例拘捕,部分被起訴,更多次有警員以此為由,在示威現場強行扯下記者防護面具。

《緊急法》為殖民地時期法例,授權行政長官在緊急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涵蓋範圍廣泛。而港府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為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首次,民間憂慮《禁蒙面法》成先例後,港府或繼續動用《緊急法》,宣布實施宵禁甚至戒嚴。

香港民主派就此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反《基本法》。香港高等法院周一(18日)裁定,《禁蒙面法》違憲。法官的理據有三︰《緊急法》在「危害公安」的情況下使用,違反《基本法》;行政長官透過《緊急法》自行就繞過立法機關就《禁蒙面法》進行立法,是違反《基本法》中涉及行政長官、立法會及行政會議職權的規定;加上《禁蒙面法》對基本權利的限制超乎合理需要。裁定法庭頒下判詞當日,香港警方即回應,因應司法覆核裁決,將暫停執行《禁蒙面法》。法庭將在周三(20日)開庭聽取控辯雙方陳詞,以商討補救裁決引發的情況。

而在香港高院頒下裁決翌日,中國官方即高調開腔,狠批香港法庭。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說,對香港高院的判決,一些全國人大代表表示強烈不滿,並明言香港特區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判斷和決定,任何其他機關都無權作出判斷和決定。

發言人說,香港《基本法》第8條規定,包括《緊急法》在內的香港原有法律,予以保留,因此該條例符合香港《基本法》。發言人批評香港高院的判決,嚴重削弱香港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應有的管治權,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並表示正研究一些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有關意見和建議。

主管港澳事務的中國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亦發文,表示《禁蒙面法》實施以來,對止暴制亂發揮了積極作用,批評高院判決公然挑戰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威,和法律賦予行政長官的管治權力,將產生嚴重負面社會政治影響。

香港親中傳媒《大公報》更刊出社評,質疑高院裁決是否「藉司法獨立之名掩飾其他政治目的」。社評更提出,香港律政司大可考慮提請人大釋法,明言「該釋法時就釋法,何懼別人說三道四」,令外界憂慮,事件會否再觸發人大釋法。

人大釋法即由全國人大常委對《基本法》作出最終解釋。在香港主權移交後,曾出現五次人大釋法事件,每次都在香港社會引發極大爭議,質疑破壞香港法治和一國兩制。

特首林鄭月娥周二(19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國務院是否向香港法院施壓。她回應說,案件尚在進行,現階段不宜作出評論,但她強調港府是經過研究分析及研判,認為有足夠法律基礎去做一件事,才會去做。

林鄭月娥說︰過去這二十多年,在回歸以後,(港府)都時常受到法律挑戰,我們也不是沒有輸過很多的司法覆核案件,我們每次都尊重法庭裁決,然後繼續以司法程序來處理,基本上就是上訴。目前由於法庭未作出任何命令,言之尚早,我們會繼續監察這件事,然後採取尊重香港法治的後續工作。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如果政府上訴的話,民主派會奉陪到底,但如果北京是說香港法庭無權裁訂政府法例違憲的話,他認為是荒天下之大謬。

郭榮鏗說︰如果說(香港)法庭是無權這樣做的話,這是荒天下之大謬。現在人大法工委是否說,(香港)法庭是全部都不應該這樣做,是無權審視到底香港政府的法案或所做的一些事情是否違憲,連這樣都無權的話,這個我真是第一次聽,亦希望人大法工委尊重我們現在香港運行的三權分立、普通法及《基本法》的制度,如果連這一個他們都不尊重的話,就是徹底催毀一國兩制。

本身是執業大律師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表示,香港的原訟庭過往有大量案例,確認香港法庭可以處理司法覆核,及宣告任何抵觸《基本法》的法例為無效,表示如果有任何人欲藉故啟動釋法,只會火上加油。

楊岳橋說︰法工委這樣的聲明似乎是一個很典型的「輸打嬴要」,也會讓局面火上加油,任何人,包括本地人士,或者政府中人,如果妄圖用釋法處理這個問題的話,最終是不會讓問題得以解決,只會令問題更差。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不認同釋法是「輸打嬴要」,表示人大常委發現對《基本法》的理解有不符和錯誤,可以作正式的解釋。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表示,希望人大不會在敏感時期釋法,認為香港人對釋法存有基本恐懼,釋法亦可能令社會及國際有很大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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