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转载射盲印尼记者眼警员资料 郑丽琼判监28天缓刑1年
2020.10.19
在香港,中西区区议会主席、民主党郑丽琼今年3月在facebook转发帖文,提及被指射盲印尼女记者的警员名字及编号。早前律政司指控她藐视法庭,郑在高等法院承认控罪。法官高浩文周一(19日)判她入狱28日,但缓刑12个月。(陈润南 报道)
周一(19日)被判缓刑,现年61岁的郑丽琼在庭外说,「比起其他弟兄姐妹、其他手足,我的案件可谓微不足道」,并表示对裁决松一口气,寄语「大家加油」。
郑丽琼今年3月在fb专页,转载被指射盲印尼女记者的警员名字及警员编号等的帖文,并留言评论「如果这名警员是有良知的?请自首!以眼还眼」。贴文吸引900多个「赞好」及「嬲嬲」表情符号。涉事警员之后收到近100个滋扰来电。
高等法院去年10月25日颁下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使用、发布、传递或披露警务人员和家属的个人资料与任何相片,以及禁止恐吓骚扰他们。
代表郑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表示,被告因为工作忙碌,因此在发布讯息时,忘记法院颁布的警员「起底」禁制令,是无心之失,亦愿意负上责任,承诺不会再犯,冀法庭判以罚款或签保守行为。李又指在互联网时代,法庭不应因被告的个人社交网页追随者较多而重判。而被告在发布后,从记者及友人口中得知有禁制令后,已立即删除帖子。
郑丽琼今年3月时曾被捕,警方当时指称她涉违犯《刑事罪行条例》第9、10条「具煽动意图」罪,事隔逾半年,最终警方只起诉她违犯禁制令。
警方周一傍晚在记者会表示,郑丽琼需要为今次案件支付讼费,又称事件非常严重。他们指至今有3800名警察被「起底」,超过10名市民因参与「起底」被拘捕,16名市民因涉违反禁制令,律政司正跟进相关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