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周浩鼎涉UGL文件事件不應譴責 許智峯搶政府職員手機應譴責


2020.07.08
hk-condemn 周浩鼎2017年5月擔任立法會涉及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期間,被揭發他提交的文件曾被梁振英修改。(周浩鼎臉書視頻截圖)

在香港,民建聯議員周浩鼎在2017年5月擔任立法會涉及前特首梁振英的UGL事件專責委員會副主席期間,被揭發他提交的文件曾被梁振英修改。立法會之後根據《議事規則》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調查委員會。事隔三年多,調查委員會周三(7月8日)終於發表報告,結論是所確立的事實不足以構成譴責周浩鼎的理據。

委員會認為,周浩鼎行為並不足以構成未有或忽略履行《基本法》第104條及香港法例中所作誓言的承諾,亦沒有足夠基礎作出結論指他的行為嚴重至足以影響立法會的整體聲譽。調查委員會因此認為,不信納周浩鼎的行為違反立法會誓言,亦不構成行為不檢。

另外,民主黨議員許智峯2018年搶去政府職員手機事件,立法會之前因應事件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發表報告,稱有足夠理據譴責許智峯。

報告批評,許智峯的行為不能接受,粗暴及不尊重公職人員,令立法會聲譽受損,但沒有證據顯示,許智峯侵犯女事主的私隱。

調查委員會內的民主派議員,表示不認同相關結論,會另外發表「少數報告」回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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