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被律政司追讨逾百万讼费

2022.07.18
【香港法庭】《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被律政司追讨逾百万讼费 《港区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涉「陪审团案」败诉等,被律政司追讨逾138万讼费。
粤语组制图

《港区国安法》首案被告唐英杰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遭驳回,其后就《港区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提出司法覆核败诉,他不服上诉再遭驳回,律政司正就两案向其索取讼费合共超过138万港元。

唐英杰早前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罪成判囚9年,目前正在服刑。香港传媒《明报》报道,律政司今年3月向唐英杰追讨陪审团案件的讼费,款项约73.65万元,并提出在今年3月14日限期前缴交。律政司今年5月向唐英杰再度发信,其中商讨人身保护令案的讼费,律政司提出唐英杰需支付两部分讼费,分别是35.8万元加利息的讼费,以及扣除法援后约28.9万元的讼费。

唐英杰以书信回覆《明报》访问时表示,当时得悉《国安法》案件不设陪审团,他认为可能对他和之后的被告造成不公,故提出司法覆核,当时未料被判败诉,上诉再遭驳回,并需付巨额讼费。他称感到无助,表示「假如要破产的话,我将来都唔知点算好」,又担忧日后再难置业或移民。

报道引述大律师陆伟雄解释,法庭判处败诉一方承担讼费,代表要支付对方的律师费用,一般属实报实销。他表示,律政司会发出信函追讨讼费,如被裁定须负讼费责任而最终未有支付,通常会弹性处理,例如分期或延期支付,若刻意拒付讼费,则可能有监禁、「钉契」及面对破产等后果,后果由法庭判断。

记者:董舒悦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