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已判无罪「二胡伯伯」再就同类案上庭 官允押后审

2022.11.17
【香港法庭】已判无罪「二胡伯伯」再就同类案上庭 官允押后审 因在街头拉奏二胡演奏《愿荣光归香港》而被多次票控的「二胡伯伯」李解新,早前获判无罪,但他仍涉及多单同类案件尚未解决,他周四(17日)早上再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讯。
吴婷康 摄

因在街头拉奏《愿荣光归香港》被多次票控的「二胡伯伯」李解新早前获判无罪,但仍涉多单同类案件未决,他周四(17日)再到法院提讯,控方再申请押后案件10星期,被告「强烈抗议」,质疑如此简单案件应「当场提、当场审、当场判」。不过,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

被告对控方申押后称「强烈抗议」

控方在庭上指,控方上次提出押后,是因被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牵涉同类案件,故希望押后本案待另案作出裁决,以厘清检控基础及法律上争论,而现时相关案件已经审结,被告被判无罪,惟律政司正积极研究如何处理,包括已经在上月尾索取审讯纪录誊本,以研究是否提出上诉,因此提出申请再把案件押后10星期至明年1月下旬再作处理,届时亦会同时处理被告牵涉、由沙田裁判法院处理的同类案件。

没有律师代表的被告自行陈词,并选择以普通话应讯,故需要安排法庭传译,他甫发言即表示对控方申请押后案件「强烈抗议」,称不明白为何如此简单程序,应该「当场提、当场审、当场判」,不明白为何自己已被判无罪、有案例下为何仍要无数次上庭应讯。

裁判官形容案件「已行前好多步」

此时,裁判官崔美霞打断被告发言,指已知悉被告强烈反对,并解释眼前程序,只针对控方的押后申请,著被告可把反对理由提出。被告继而再次发言,指案件事发在2021年,如此一个简单案子却拖延至今,更一度指责「警方是否痴线」;崔官于是再次中断其发言,解释押后跟警方无关,而上次控方提出押后是基于被告在西九龙法院面对同类检控,「上次控方想睇埋个结果,似乎今天已经行前一步,控方现时想就检控基础问法律意见,其实这件案件已经行前了好多步。」重申现时不是审讯而只是提讯,故不会出现被告期望的「快审快判」,「今日处理议题好窄,上次控方申请了押后,今日有义务来解释期间做了甚么,由于上次押后,再基于发生了的事,跟进再申请押后。」又询问被告是否仍有其他补充。

被告就再次提及,事发于2021年,如押后至明年才处理,便长达「3个年头(2021至2023年)」,形容事件已成为「好大的国际笑话,我都成为国际人物」,批评主控官指自己「明显无罪」,担心会如由沙田裁判法院处理的另案,会被控方改以其他控罪检控。

称不下20次应讯 望法庭体谅老人

裁判官崔美霞就指,自己没有参与亦没有权限处理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又指除非控方申请更改控罪,而她未有收到控方有关申请,故不需要处理有关议题,「今天只处理(你)反对(押后)理由。」

被告最后补充,指自己已68岁,前后已不下20次为同类案件在多个法院上庭,「精神压力可想而知,希望法庭体谅一个老人」,又指斥检控官「当我玩物是甚么用意?」换来崔官再次阻止他继续发言,并宣布批准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6日早上处理,理由是西九龙法院相关案件刚结束,可衍生出法律问题如先作处理,认为对控辩双方都有利。又指被告亦可就西九龙法院所处理的相关案件所牵涉的法律定义,相信能有进一步了解,从而节省及善用法庭时间。

另涉同类案件被改控「未经许可筹款」

被告此时就提出,要求案件在本年度内解决,问主控是否可以;崔官就回应,指法庭已批准了控方的押后申请,所以被告的要求「唔会允许到」。被告最后躬身向崔官称「谢谢法官」才离开法庭。

早前庭上披露的控罪指,被告于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旺角地铁站出口的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至于由沙田裁判法院处理的案件,就涉及他于2022年8月24日,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警务处处长发出的许可证,而在位于大围港铁站A出口外的公众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沙田一案10月时首次提讯后,控方申请押后,今月初再讯时,控方改控他「未经许可在公众地方筹款」,并新增1宗传票控罪,指他今年9月在中环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被告否认全部控罪,并于庭上指摘控方浪费政府资源。

翻查资料,被告去年3月已曾因此类案件被票控而于屯门法院应讯,而当时控方指不会就传票提出证据起诉,裁判官最终撤销有关传票,被告累计至今已最少8次因在街头拉奏二胡而遭警方票控。

案件编号:KCS 38409, 38410, 38411/2021

记者:吴婷康/董舒悦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