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建制派及黨媒齊聲反對黎智英聘外籍大狀 評論:這情況就像「文革」

2022.11.24
【香港法庭】建制派及黨媒齊聲反對黎智英聘外籍大狀 評論:這情況就像「文革」 外界關注,在終審法院處理黎智英聘英大狀案前一天,親中及建制派人士一面倒反對黎智英聘用英國大狀,是製造輿論,「文革式」向終院施壓、企圖影響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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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獲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來港抗辯,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周五(25日)將會開庭處理。在法庭審訊前一天,親中及建制派齊聲表態反對,官媒《大公文匯》針對事件作出報道,直指「若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大狀,國安風險巨大」。評論認為這情況就像「文革」一樣,希望利用鋪天蓋地的輿論,向終審法院施壓,影響司法公正及獨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件將於下周四(12月1日)開審,黎智英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抗辯,獲高等法院批准,律政司上訴被駁回。

上訴庭早前的判詞表示,未見到黎智英的案件會涉及國家機密,即使審訊有機會涉及機密資料,亦無正當理由懷疑Tim Owen會違反《港區國安法》第63條的保密原則,而且Tim Owen亦受到當地的行為守則約束,不見得他離港後會違反守則。法庭亦未能信服批准Tim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會損害《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目的。

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相關聆訊將由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和霍兆剛周五(25日)於終審法院審理。

終院處理黎智英聘英大狀案前夕 親中及建制派齊聲表態

在案件審理前一天,多間親中傳媒,包括《大公報》及《文匯報》周四(24日)同日作出報道,更刊登於A1頭條,《文匯報》文章題為《政界法律界:若准黎智英聘用英國大狀 國安風險巨大》。報道引述多位香港政界和法律界人士指,過分強調西方的所謂「人權」,反而會忽略了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一旦出現背離香港《國安法》立法原意的情況,相信中央政府不會坐視不理。

報道又引用了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榮休講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全國政協及多位港區人大代表等建制派人士的看法,其中劉兆佳指「不讓外國律師參與較為妥當,況且香港並不是沒有合資格的律師」;周浩鼎就指「必須向法庭清楚講明國家安全的重要性,否則讓人權主義壓倒國家安全,會變成本末倒置」。

另外,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周四(24日)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但指涉及《港區國安法》的案件,不宜有外籍律師參與,否則會產生利益衝突,而且相關案件會牽涉不少國家機密,可能會引起「政治尷尬」。

評論:文革式向終院施壓、企圖影響司法獨立

外界關注,在終審法院處理案件前一天,親中及建制派人士一面倒反對黎智英聘用英國大狀,是製造輿論。

本身是律師的時事評論員桑普周四對本台表示,現時情況就像「文革」時期,這些聲音獲獨裁者默許,質疑有關做法是向終審法院施壓,摧毁司法獨立。

桑普說:這很顯然是密集地向香港終審法院施壓,但明明周五要開審,現在用鋪天蓋地的輿論、政治,去影響司法,希望改變司法結果。過往都有類似的情況,但今次更加愈演愈烈,這不像一個輿論那麼簡單,像一種黨國的外圍人士,去發出這種聲音,而執政者默不作聲,基本上是一種文革的做法。

親中人士:可以將黎智英依法移送內地受審

親中報道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指出,如果因聘請海外大律師而損害國家安全利益,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5條,可以將黎智英依法移送內地受審。

傅健慈強調,《港區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其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港區國安法》第63條的規定,擔任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應當對案件有關情況予以保密。他希望終審法院嚴格把關,維護香港《國安法》的實施與尊嚴,撥亂反正。

傅健慈又引述《港區國安法》第56條表示,根據第55條規定管轄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由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負責立案偵查,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有關檢察機關行使檢察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有關法院行使審判權。

評論:若用所謂「脅迫」方式 屬於妨礙司法公正

桑普認為,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去對案件作出評論,但如果是用一種所謂「脅迫」的方式,就屬於妨礙司法公正。

桑普說:最大的問題就是,如果終審法院准許Tim Owen來代表黎智英,就可以《國安法》第55條、56條去啟動送中審理的過程,這一點是要脅,這是妨礙司法公正。每個人對於法院的判決去評論,當然是有空間,但如果要用一種所謂「脅迫」的手段,即如果你做某一個決定,就會承受喪失管豁權結果的話,這很明顯是妨礙司法公正,影響到獨立司法的獨立判斷,這種說法相當可疑。

現年74歲的被告黎智英,連同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各被控1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智英另再單獨被控2項串謀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等人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黎智英早前透過書面,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代表他抗辯,獲高等法院批准申請,律政司及香港大律師公會都表明反對,律政司之後更提出上訴,上訴庭本月9日頒下判詞駁回。律政司其後再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將於周五處理。

記者:董舒悅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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