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涉又一城连袭四警及「抢犯」 餐厅经理脱罪当庭释放

2022.04.21
【香港法庭】涉又一城连袭四警及「抢犯」 餐厅经理脱罪当庭释放 在2019年11月10日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九龙塘又一城商场发生冲突,有警员制服2名涉嫌刑毁的男女后被在场人士包围。
路透社资料图片

香港反修例运动期间,九龙塘又一城商场发生冲突,有警员制服2名涉嫌刑毁的男女后被在场人士包围,1名白衣男子涉连袭4警及企图「抢犯」,最后女疑犯逃脱。1名餐厅男经理其后被捕,他早前否认4项袭警及1项抢犯罪受审。案件周四(21日)裁决,区院暂委法官许肇强不信纳被告声称案发时不在场的证供,但指呈堂的案发闭路电视片段镜头太远太模糊,不能断言袭警的白衣男就是被告,只能说白衣男与被告身形相似;亦质疑警员是否可以在认人程序中,认出案发时只露出双眼的陌生人。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报称餐厅经理的被告韦颖恒,被控于20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L1层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A、B、C及D,并于同日同地协助、教唆、怂使或促使一名女童逃离警员的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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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称餐厅经理的被告韦颖恒(35岁),被控于2019年11月10日在又一城连袭4警及「抢犯」,在周四(21日)被裁定所有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余法 摄)

控方案情指,案发当日在九龙塘又一城有人举行「和你Shop」示威,获法庭颁令匿名的警员 A、B、C及D到场戒备。下午约4点半,有黑衣人群损坏食肆「千两」,警方控制了其中1男1女,期间1名戴口罩的白衣人袭击警员,救走其中的女子后逃走,并驾车离开。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后,在案发后19天于石峡尾发现怀疑涉案车辆,埋伏后拘捕取车的被告。

法官:被告证供难令人信服 控方同有举证责任

区院暂委法官许肇强裁决指,被告审讯时出庭自辩,称案发时并不在场,而是忙于处理餐厅分店结业事宜,当时正与同事在元朗归还多部租借的电视机。法官认为单靠被告的片面之词,说服力不足以令人信服。辩方亦没有传召当日归还电视的公司员工作供,对被告的可信性有很大的保留。但法官指,虽然被告的证供不获法庭接纳,但举证责任同样在控方身上。

控方依赖5名执勤警员中,有4名成功在认人程序中认出被告,显示被告就是袭警及「抢犯」的白衣男。法官指,被告当时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认人手续,相信程序在公平公正下进行,警方应要求安排被告及戏子坐下、戴浴帽及口罩、颈以下披上围巾,只露出双眼下认人。当日有5名警员作认人手续,其中4人均认出被告,其中1人认错戏子。

法官:双方只对视数秒 如何辩认只露出双眼的陌生人

法官质疑,受袭警员是否能在案发1个半月后认出一个素未谋面、只露出双眼的陌生人。法官认为,案发当时情况混乱、各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袭击、专注力受阻、事件「来也匆,去也匆」,案发时双方只对视短短数秒,警员们是否单凭被告的双眼,就认出他就是当日戴住口罩及鸭舌帽袭警的人成疑。法官同意辩方所指,单靠眼睛认人会增加认错的风险,认为就警员认人部分不可以给予绝对的比重。

控方又呈上多段被告观塘公司楼下、又一城附近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当日被告观塘公司楼下的闭路电视,有一名男子登上白色车,其上衣与又一城的白衣男款式一模一样;而又一城的闭路电视片段,拍下白衣男没有带口罩的容貌及白衣男上车下车的片段,认为白衣男就是被告,该白色车亦是被告公司名下的车牌。

法官: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5项控罪均不成立

法官指,反覆翻看过又一城的闭路电视片段,即使片段曾拍下向警员施袭的白衣男子没有戴口罩的容貌,但亦因其帽阴影遮住其容貌,拍不到该男子清晰的容貌,极其量指又一城的白衣男与被告身形相似,不能肯定该白衣男就是被告;而闭路电视拍下该白衣人驾白车到又一城外下车及他登上白色车离开,亦因镜头太远令车牌号码十分模糊,不能断言被告与该男子就是同一人。法官指,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判被告5罪均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案件编号:DCCC218/2020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刘定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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