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理大圍城」油麻地暴動案開審 控方將TG頻道、連登文章作呈堂證物

2022.04.14
【香港法庭】「理大圍城」油麻地暴動案開審 控方將TG頻道、連登文章作呈堂證物 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在11月圍堵香港理工大學,213人於同年11月18日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捕,其中11名男子均被控暴動罪。
路透社資料圖片

2019年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警方在11月圍堵香港理工大學,213人於同年11月18日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捕,其中11名男子均被控暴動罪,並各自面對一項及多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罪。案件周四(14日)開審,控方的開案陳詞透露,將列Telegram頻道的訊息、連登討論區的文章為證物,內容為呼籲他人案發當日到九龍不同位置聚集,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以及提供協助撤離理大內人士的方法。

控方讀出開案陳詞,指2019年11月11日有示威者開始發動「三罷」,有人進佔香港理工大學,警方包圍理大阻止其他人進入。警方佈防及理大事件至本案發生當日、即2019年11月18日仍然持續。

控方詳細引述自2019年11月11日起至案發日的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警方的社交媒體如Facebook、Twitter,警方及運輪署均告知公眾,理大及九龍一帶的事態發展及執法情況。

控方稱,案發當日有人在網上透過討論區及通訊軟件等不同渠道,呼籲他人案發當日上街聚集,組成「戰線」、「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其中「戰線」包括案發地點的彌敦道及加士居道一帶。

控方引述TG頻道、連登文章作呈堂證物

控方引述一些Telegram群組或連登討論區的文章作為證物,例如Telegram群組「【糖水Channel】」及「將軍傳令.榮光烽火台」,以及討論區的文章「今晚8:00pm尖沙咀百萬人聚集」、「搞QE,救理大」、「【戰術】理工撤離戰,理工被困篇」等等,內容包括號召前往九龍不同位置及提供物資、提供現場情況及警方動向,又指彌敦道人數不夠。

其中有文章發布協助撤離理大內人士的方法,亦有文章號召逼使警方使用催淚煙,致伊利沙白醫院需要向理大方向疏散,協助在場人士開路等。

控方指,當日油尖區彌敦道一帶的交通嚴重受阻,油麻地港鐵站已關閉,案發地點附近瀰漫著社會不安及緊張,情況廣為人知。

當晚9時,警方到達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設立防線處理示威,期間不斷受到示威者投擲汽油彈等雜物,警方發射催淚彈驅散及與示威者對峙。

控方指,本案被告在約晚上10時半至被警方圍捕之前,在場參與暴動。當日大量示威者以口罩及防毒面具遮蔽容貌,更配有頭盔、護目鏡等裝備,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例如用雷射光線照射警方、向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估算案發期間,示威者向警方投擲了250枚汽油彈。

至約11時半,警方開始設立防線及展開圍捕行動,並截獲了213人,包括本案11名被告,其後分批拘捕。

眾所周知「理大事件」發生中 被告無前往現場的理由

控方認為,案發時毫無疑問發生了暴動,控方認為案發前幾日已一直發生眾所周知的「理大事件」及當局不間斷的強烈警告、案發地點非日常生活狀態,被告沒有前往現場的理由,在道路完全阻塞下需要特別決心前往案發現場。

加上對峙期間全區均有示威、警方發出多次警告,一般人必然知道現場非常危險而沒有可能圍觀,但全部被告選擇留在現場;加上警方目睹一枚汽油彈從其中一名被告手上丟下,而其餘被告均分別被控管有不同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

控方認為法庭可根據以上因素 肯定全部被告均參與涉案暴動

雖然控方沒有各名被告在現場做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的實質證據,但控方認為,法庭可以根據以上因素,肯定全部被告均參與了涉案的暴動。

案件下周二(19日)續審,將會傳召多名警員、運輸署及港鐵職員、以及油麻地市民證人作供。

受審的11名被告分為文員李卓珩(23歲)、地盤工陳駿煒(24歲)、IVE學生劉嘉樂(23歲)、攝影師鄭家裕(30歲)、獸醫護士廖卓賢(21歲)、理大學生馬宇亮(24歲)、酒店接待員謝澔庭(22歲)、倉務員容家俊(23歲)、運輸工勞尚文(22歲)、學生梁楀燊(18歲)、無業的張賀琪(28歲)。

而本案另外兩名被告,即「12港人」之一的港大工程系學生郭子麟(22歲),及IVE學生林敏諾(21歲),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兩人還押至5月30日再求情。

案件編號:DCCC768/2020 & 409/2021

記者:余法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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