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沙田「和你Shop」演变暴动 2男1女罪成判囚40至44个月

2022.05.31
【香港法庭】沙田「和你Shop」演变暴动 2男1女罪成判囚40至44个月 2019年9月香港反送中期间,大批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参与「和你Shop」示威,随后演变为冲突。
路透社资料图片

2019年9月香港「反送中」期间,大批市民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参与「和你Shop」示威,随后演变为冲突。一对情侣及一名曾搬小巴站牌的男子被控暴动罪,其中情侣中的男友因欲拉走被警方控制的女友而被加控阻差办公罪。3人经审讯后早前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男工程师另被裁定阻差办公罪成。案件周二(31日)在区域法院判刑,法官谢沈智慧判3人分别监禁40至44个月。 

第一及第二被告原是情侣 原打算今年结婚 

3名被告依次为销售市场主任陈乐怡(26岁)、工程师周锦威(25岁)及地产经纪黄溢霖(45岁),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9月22日在沙田源禾路好运中心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周锦威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高级督察58483林佩武。第一及第二被告原是情侣,并打算今年结婚。 

法官:留在暴动现场 是认同犯案者所作所为 

法官谢沈智慧指,本案暴动涉及100人,因警方及时执法暴动才维时不长,示威者原在沙田新城市商场集合,其后转到好运中心外源禾路聚集,以摺叠闸门等杂物架设路障,并有人将垃圾筒、小巴牌等物品放入加固路障,有人指挥并浇上易燃液体,并大声呼唤「魔法师!」随即就有人纵火,显然有组织及预谋,纵火是意料中事。 

第二被告周锦威被捕后承认他与第一被告陈乐怡是响应号召到场,希望港府听取意见,但两人被搜出有大量装备,戴口罩及护目镜,轮流手持一把锤子。法官不接纳第三被告黄溢霖称是买健身食品而留在商场,他被拍到戴上头巾,并协助搬小巴牌堵路,法官认为他明显非巧合路过,他留在暴动现场是认同犯案者的所作所为。 

法官:本案严重之处 是本案早有预谋 

不过,法官同意此案并同类案件之中最严重,没有证据显示本案3被告煽动及带领聚集;但本案严重之处,是本案早有预谋,暴动人士带备物资堵路及纵火,他们明显有组织行事、各司其职,5分钟内已令繁忙的沙田市中心交通瘫痪,大部分参与人士都穿黑衣蒙面,首两名被告有大量装备,第三被告动手协助设路障,就暴动罪的量刑起点为监禁3年半。 

就而第二被告被控阻差办公罪,法官指当时现场有暴动,警方执法理所当然,第二被告意图将犯案的第一被告拉走,目无法纪,这控罪的起点为监禁6个月,其中3个月刑期需要分期执行。 

法官:3人于审讯后被定罪 不获认罪扣减 

法官指,3人因于审讯后被定罪,不获认罪扣减。据背景报告及给法庭的信件显示,3人犯案前均是背景良好、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可是上诉庭已颁下案例,即使判处背景良好的年轻人长期监禁,是其家庭甚至社会的悲剧,但法庭必须坚决打击罔顾法纪的犯罪行为。 

辩方求情:3人都关心社会 只是用错误方式表达意见 

辩方求情时又指,3人均为家庭经济支柱,判刑将严重影响家人,法官认为既然如此,犯案前应小心考虑,况且此一直以来亦非求情因素。为3人撰写求情信的人均异口同声指,3人都是关心社会的人,只是选择了错误的方式表达意见,但这亦非减刑因素。法官又引案例指,现今社会有一群真诚但固执己见的人,因为他们的极强信念而不惜一切将想法强加于社会,法官认为此举如同骑劫一样,如初期法庭不表明行为无论用意多么良好也不会被社会所容忍,要制止此行就很困难,认为需要以整体阻吓性为判刑首要考虑。 

法官又指,奉行法治的文明社会,必定有其他合法方式达成诉求,不能使用暴力,即使他们说是受政治信念驱使犯案,也不构成求情或轻判理由,否则人们只会更自以为是,承受对他们来说微不足道的法律后果。被告的个人动机、犯案原因自认为多么崇高、一般来说全部都不是求情理由。 

法官:珍惜前途就不应犯案 定罪是咎由自取 

辩方求情时指3名被告已十分后悔,法官批评被告们是审讯后被定罪,称有悔意是「口惠而不实」,尤其是第一被告,法官引述其求情信提到「从没想自己会经历这件看似与我无关的事」、「政治一事难分对错」,法官指3人绝对可以有自己想法,他们被控是因为他们选择了违法的方法犯案,批评第一被告「冥顽不灵」。而定罪影响两名男被告的原本大好前途,法官指如他们珍惜前途就不应犯案,定罪是咎由自取。 

法官认为唯一可以减刑的理由,是3人热心公益及参与义务工作,第一及第二被告酌情减刑一个月,而一直热心公益的第3被告可减两个月,即三人分别监禁41个月、44个月及40个月。 

案情指,当日警方到场清场时,源禾路3线阻塞,约100名示威者在路障后集结,与警员对峙,又向警方掷物辱骂。警员上前追捕,在近担杆莆街交界一个花槽位置制服陈乐怡,周从花槽跳出再拉陈的手,试图拉走她,转而再遭警员制服;黄则因拒绝离开,同遭拘捕。 

案件编号:DCCC 221/2020 

记者:余法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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