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场案】锺沛权续作供否认《立场》为政治平台 重申望捍卫港言论自由

2023.01.16
【立场案】锺沛权续作供否认《立场》为政治平台 重申望捍卫港言论自由 《立场新闻》案件周一(16日)在区域法院踏入第21天审讯,前总编辑锺沛权继续出庭自辩并总结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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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案件周一(16日)在区域法院踏入第21天审讯,前总编辑锺沛权继续出庭自辩并总结作供,就控方指控各被告有「犯罪协议」或「共同谋划」,把《立场》作政治平台以发布涉案煽动刊物,锺回应指《立场》没有政治蓝图,但作为新闻机构,有好多自我期许及原则,不会因某些意识形态、政治立场及利益而改变原则,最大希望是藉此体现及捍卫香港言论自由空间;而报道不同持份者的意见,不等同是支持这些意见,否则会犹如「精神分裂」。他在庭上重申「无同任何人协议,因为我话事」,强调自己作为总编辑有最终决定权。 

作为总编辑「可话事」 没跟任何人有协议 

代表辩方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在庭上,续引控方开案陈词,指本案3名被告,即《立场》母公司、前总编辑锺沛权及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3人,之间存在「犯罪协议」或「共同谋划」,目的是利用《立场》作政治平台,并发布具煽动意图刊物,以协助宣扬激进活跃份子,或潜逃罪犯等人的违法行为及政治理念,余若薇就此说法著锺沛权作出回应。 

锺沛权对此矢口否认,称「绝对无一回咁嘅事」,解释指林绍桐曾有一段长时间放病假,自己容许对方在家工作和休息,故对方曾长时间没参与《立场》编采工作,后来林重返岗位,亦主要负责调查报道及法庭版,故涉及案件被指涉及煽动的文章,首15篇是他在任总编辑其间由他一人审批,甚至上架和下架亦由他决定,直言「无同任何人协议,因为我话事」。 

记录不同营阵声音 为传媒责任和使命 

对于控方指,有关文章由他跟林绍桐细心安排,配合反政府社会事件并于《立场》平台发布,以达推波助澜之效;锺沛权就重申,只有新闻价值才会进行采访,而持续报道、刊登评论,以及访问和记录不同营阵声音,是作为传媒的责任,也是机构存在的使命,强调任何机构都有其拥抱的价值观,「话我哋戆居又好,我哋有好多自我期许,畀自己好多原则,我哋认为自己做紧嘅嘢系对社会有益,唔会因为某啲意识形态、政治立场、利益而改变我哋个啲原则」,又指《立场》作为新闻机构,最大希望做到的事,是「体现、捍卫香港言论自由空间」,认为对社会有益,有利于消除敌意。 

锺沛权又指,《立场》报道无意美化或丑化受访者,重申只要受访者真诚表达其主张,记者就应如实报道,读者在获得充分资料决定下可作出讨论,以决定是否支持相关受访者。而《立场》过去曾访问不同阵营人士,包括温和派、本土派和建制派,报道不同主张的意见不可能等同支持,否则将犹如「精神分裂」。 

锺指法官判词也有「激烈」字眼 

就其任内发表的15篇文章被指具煽动意图,他回应指,当中9篇评论全部具有一定事实基础,使用的比喻和形容词亦是十分普遍,不认为用词激烈,更举例过往法官在判词,有法官也用上激烈字眼,如形容暴动现场如「地狱」,甚至以「娈童癖」形容示威者声援年轻人的举动,认为「如果你唔喜欢嘅字眼就系煽动系好危险」,认为政权应对无权无势的市民给予最大限度的言论自由,而非相反地施加限制。 

至于文章内容是否违法及下架问题,锺沛权就指,是出于保护同事而把部分文章下架,但其实不代表他们认为文章有问题,例如区家麟的文章,「其实我唔认为区家麟嘅文章有问题」,惟由于定下把2021年5月前的评论文章一刀切下架处理,故区家麟被指煽动的文章才没作保留;但另一篇因在有关日期后才发布,故才获保留。另外两篇涉及中大冲突两周年及邹幸彤获奖报道,锺沛权表示,前者是在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批评后,他见前同事发表声明,称经事实查核后,认定资料无误,认为在山雨欲来下,前同事们在压力下体现他们作为专业新闻工作者的表现;至于后者,他就再次重申,该文仅为「好平淡嘅新闻报道」,认为一旦下架,界线将不知如何画分。 

案件编号:DCCC265/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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