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申报】梁振英、董建华被揭开设多家离岸公司 梁:媒体炒作申报情况

2021.10.04
【利益申报】梁振英、董建华被揭开设多家离岸公司 梁:媒体炒作申报情况 「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发表最新文件,披露了多个国家前任和现任领袖在境外避税天堂收藏巨额资产,当中涉及香港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董建华。
粤语组制图

「国际调查记者同盟」(ICIJ)发表最新文件,披露了多个国家前任和现任领袖在境外避税天堂收藏巨额资产,部分涉及贪污、洗钱及避税。名单包括了三位中国官员,他们是香港前任行政长官梁振英、董建华,与及中国全国人大河南省代表冯琪雅。其中梁振英的案件备受争议,他本人很快作出回应,指自己没有违规。 

事件争议点在于,全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2014年在任特首期间,被澳洲传媒《悉尼晨锋报》揭发,梁在2011年12月竞选特首期间,与UGL签订协议,支持对方收购当时陷财困的戴德梁行。UGL向梁提供 400 万英镑(5,000万港元)报酬,又提出以额外至少 20 万英镑收购梁个人持有、戴德梁行日本业务的30%股权。惟公众未知涉事日本公司名称,以及最后涉事30%股权交易的落实情况。 

公众一直未知日本公司三成股权交易详情

就有关疑团,ICIJ 最新取得的泄密文件首次披露,梁振英在任特首时,透过两间离岸公司「Wintrack Worldwide」和「Ace Link Property」,持有「EuroAsia Properties」的30%股权。文件续指,2015年12月,即梁振英接受廉署调查期间,「Ace Link Property」出售「EuroAsia Properties」的30%股权予戴德梁行,作价 20 万英镑(当时折合约 230 万港元),交易细节直至报道才被公开。 

报道又指,梁曾出任「EuroAsia Properties」董事,直至2012年8月,即他任特首逾1个月后才辞任董事,但未有在行政会议利益申报中提及。由于特首向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财产申报属保密,未知梁曾否就此作申报。 

行会守则列明「持股超过1%」须申报

根据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申报守则,须登记的利益包括,「公共或私营公司的受薪董事职位」以及「行政会议成员持有公司股份超过 1% 的上市及非上市公司」。 

就今次报道,梁在个人社交平台回应称,申报制度的要求是申报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权,「下面的各级子公司的股权持有及股权变动不必申报」,又指自己「在制度要求以外主动作出额外安排」,将所有股权放入由专业人士管理的信托,「我本人不行使作为(包括日本公司)股东的决策权」。

作为行会当然成员的时任特首梁振英,一直未有回应其持股戴德梁行日本业务公司的详情,亦否认自己漏报。而廉政公署2014年10月立案调查,但于2018年12月称证据不足结案,立法会专责小组的调查亦因梁拒绝出席研讯等而停止。 

林郑月娥2014年曾称梁无须申报

时任政务司司长、现任特首林郑月娥2014年曾就 UGL事件称,梁振英在当选特首前,才与 UGL订立协议,并已辞去戴德梁行职务、行政会议成员,事后从没向UGL提供任何服务,故梁无须申报。但未知当时港府是否知悉上述报道的最新发现。 

林郑最近表明一定不会兑现承诺修改《防贿条例》,因做法是「冲著行政长官的宪制地位」。今次报道再引起广泛公众关注高官利益申报问题。 

ICAC总调查主任:港府利益申报制度存有漏洞

曾任廉署香港总调查主任的执业大律师查锡我向本台指出,事件反映港府利益申报制度存有漏洞,就算港府和梁振英称做法符合现行制度要求,但亦未能符合市民对特首的期望。 

查锡我说:现在问题是市民观感上认为他有需要。如果这样政府都认为没问题,真的没话说了。林郑硬是不愿将特首纳入第三条规管,市民真的没话可说,是相当无奈。你是否做到开诚布公?否则可以闪就闪,被人抓到了,你又说不是,大家对政府的看法就会不好。你又是否瞒骗中央?有否向中央申报呢?我们又不知道。 

大律师陆伟雄:与公众期望有落差致争议不断

香港大律师陆伟雄则向本台说,认为在条文上并无要求「一刀切」全面披露所有申报细节,而操作上亦「不切实际」,「无论多详细,总有争拗点」。他指出,问题在于作为特首和高官的行为与公众期望有落差,导致争议不断。 

陆伟雄说:当事人认为不用申报,但公众人士认为要申报而作批评,故经常出现大家期望有落差。不可能且不会有一条法例规范高官就每一件事项都要申报,问题在于尽管没有责任去申请,但作为领导人、高官或公职人员,我认为需要清者自清、比清水更清。即使法律上无须申报,但公众仍会期望他申报,故问题在于个人自发性,多于法律限制。 

新一届特首选举将于下年3月举行,陆伟雄认为,在现时复杂的社会环境下,不论参选人或当选人都应更严谨、透明地申报利益,才能取信于民。 

记者:李智智 责编:罗燕云 网编:林咏华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