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拒互聯網協會覆核申請 禁網上煽動暴力禁制令延長


2019.11.15
hk-decline 高等法院拒絕互聯網協會覆核申請,禁網上煽動暴力禁制令延長。(路透社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10月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鼓勵或煽動使用暴力信息,禁制令原定周五(15日)屆滿,律政司申請延長禁制令。

香港互聯網協會早前入稟,要求法庭裁定禁制令違憲,高等法院開庭處理。高等法院下午裁定,拒絕互聯網協會的覆核申請,並批准延長禁制令。

高院又把禁制令字眼作出修改。原本禁制令中的「禁制任何人」非法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或參與暴力行為,改為「禁制任何人故意」非法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從事或參與暴力行為。

互聯網協會代表律師說,臨時禁制令限制市民基本及受法例保障的言論自由,造成網絡自我審查,令市民擔心網絡上的言論為自己帶來麻煩,社會將出現極端的寒蟬效應,違反憲法。

代表律師又表示,近日在Telegram平台有關示威的群組仍然存在,即使Telegram將群組關閉,亦會有更多群組出現,因此臨時禁制令的成效值得質疑。

他又說,警方在過去幾個月已透過法例拘捕多人涉及起底,相信現有的網絡安全部門已足以處理網絡起底及鼓吹暴力個案,因此警方無需依靠禁制令執法,頒布禁制令是沒有必要。

代表律師說,臨時禁制令提到的「傳播」及「發布」是要將暴力行為提升一個層次。他又認為,市民權利受基本法保障,法庭有責任保護有關權益,而非將法例延伸,法庭在考慮頒布禁制令時,需要考慮實行禁制令的必要性,及是否還有其他可行的方式。

代表律政司一方說,留意到早上網絡平台Telegram將幾個鼓吹示威的群組關閉,他認為,法庭不應只留意網上帖文的用意,應考慮帖文的效力,有多大程度引致暴力事件發生,包括前晚沙田裁判法院被人縱火,是與網絡媒介有關。

律政司方面指出,明白港人享有表達自由和言論自由,但有關權益不應凌駕於任何憲法,如果現時有刑事法例監管暴力行為,但未有管制網絡鼓吹有關行為,將造成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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