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围城》/《占领立法会》被评「三级」 电检处禁未成年人观看


2020.09.22
抗争纪录片被评三级:发行商指「对言论自由是一个警号」 由「影意志」发行的香港纪录片《占领立法会》及《理大围城》,早在月初递交相关证明书申请,但过程中被电检处多番刁难。(粤语组制图)

记录反修例运动的香港纪录片《占领立法会》及《理大围城》,放映过程一波三折,原定周一(21日)起一连三晚在香港艺术中心放映,两小时前才被通知电影被评为III级,未成年人士需要安排退票。「影意志」艺术总监斥,电检处要求发行方在片头加上警告字眼,又不准许标明「此属电检处要求」的做法不公,形容今次事件是对言论自由响起警号。(文海欣 报道)

香港纪录片《占领立法会》及《理大围城》原定周一(21日)起一连三晚在香港艺术中心放映。不过就在播映前两小时,发行商「影意志」才接获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处(下称:电检处)通知,《理大围城》评为III级,18 岁或以上人士方可入场观看,未成年人士需要安排退票。电检处又要求《占领立法会》及《理大围城》电影开始前加入告示,指影片纪录的事件「根据现行法例可能会构成刑事罪行」,而《理大围城》则「部分内容或评论亦可能未获证实或有误导成份」。

「影意志」艺术总监崔允信周二(22日)接受本台访问,指电检处要求创作人指纪录片包含未经证实或误导成份,却又拒绝他们在告示前加上「此属电检处要求」的字句,他认为这项安排不公平,形容事件对言论自由响起警号。

崔允信说:我想对言论自由来说是一个警号,一定可以这样说。你是加添了一些不是创作人意愿的东西在电影中,而那样东西可能会误导观众。但如果我们不加,就拿不到放映的许可。所以我们做的事都很正常,就是拿到许可后就告诉大家这句告示不是我们的,而是别人要求我们加上去。

崔允信说,为让影片获得放映许可,反抗历史被政权改写,因此暂时接受电检处的要求,但「影意志」已经在社交平台发声明,说明纪录片中加入的告示是电检处要求。而且不希望事件为业界引入错误先例,因此会继续上诉。崔允信表示,本来是次放映较低调,未有作太多宣传,主要目的是想观众重温去年发生过的事件,但现在因电检处的要求反而令更多人知道这套纪录片。

事件至今,电检处人员并无交代电影中哪些部份属「误导或未经证实」内容。本台亦向电检处查询,正等待回覆。

崔允信亦透露,纪录片曾在7月之前放映,当时被评为IIB级别。但到7月《国安法》生效后,再尝试放映时,电检处则要求加上告示及将电影评为III级。

「影意志」早于7月中为两套纪录片申请电检证明,至8月头电检处要求其于片头加入警告字眼,不过当时「影意志」拒绝。电检处表示若不跟从,将增加行政程序时间。到9月初「影意志」重新递交申请,在新版本影片中加入电检处要求之字句,及标明此字句为电检处要求。不过电检处指片首有不属于影片之告示字眼,要求删改。翌日「影意志」就再按要求交新版本。至9月15日,电检处称未能于「本周内批核证明书」。9月18日,电检处通知「影意志」需在片头加上其提供的告示字句,并于9月21日当日交回新版本,否则未能于放映当日发出证明书。「影意志」重新要求要标示电检处是发出告示者,但电检处回覆告示并不能标明是电检处发出,并且只能按照他们要求作出更改。直至9月21日在放映前两小时,他们才收到电检处发出的证明书,而《理大围城》被评为III级,需作出退票手续。

纪录7月1日立法会冲突事件的《占领立法会》以及纪录11月理大冲突的《理大围城》,均由「香港纪录片工作者」制作,年初曾在香港独立电影节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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