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警務處長陶輝涉違規住寮屋 記者採訪被指「遊蕩」拘捕


2020.04.29
hk-dover 助理警務處長陶輝被爆涉嫌違規租住牌照屋。(粵語組製圖)

被指以強硬手法驅散示威者的助理警務處長陶輝,涉嫌違規租住牌照屋(寮屋),本台記者周三(29日)到現場視察,發現花園並非單號屋所屬範圍,未知可否租用,而花園的入口大閘亦懷疑設於官地之上,有霸佔官地之嫌。而單號屋樓高3層,天台懷疑是僭建之物。有記者於現場採訪更被以遊蕩罪拘捕。記協要求警方盡快公開交代。(文海欣 報道)

本台記者周三(29日)到助理警務處長陶輝位於清水灣的居所視察,可見單號屋樓高3層連天台,預計每層面積約350呎。該處鳥語花香,單號屋外更有一個約500呎的花園。不過該住處保衛深嚴,門口與花園都設置閉路電視,而窗戶均有所遮蔽。

記者亦在村口發現一張地政署的圖則,發現花園並非單號屋所屬範圍,未知可否租用,而花園的入口大閘亦懷疑設於官地之上,有霸佔官地之嫌。

該區區議員余浚寧周三(29日)對本台表示,曾向西貢寮屋部查詢,陶輝疑所租住的單號屋為牌照屋,是60年代政府批予受颱風影響的居民登記居住。

余浚寧說:而陶輝所住那間都是牌照屋,意味其實他一個外國人士,基本上,可能他老婆與屋主持牌人沒有直接(血緣)關係的話,其實他是不能在該處居住。

據寮屋管制政策,已登記寮屋並無土地合法業權,公眾人士不能購買或租用,如寮屋被非登記人佔用,該屋的登記記錄會被取消,政府亦會對涉事建築物採取行動。

余浚寧相信該處都是政府用地,但是否有僭建及霸佔官地,仍要待寮屋部提交完整圖則再作核實。

本台亦向地政署及寮屋部查詢,地政署回覆指,該單號屋位於政府土地牌照範圍內。有關政府土地牌照可建不高於 5.18米的「兩層建築物」,每層建築物面積不多於37.2平方米。

而該單號屋明顯樓高3層,天台屋疑是僭建之物。

地政署續指,由於牌照持有人資料屬個人資料,因此無法提供,但地政處會視察後視乎是否有違規事項,續採取適當的跟進或執管行動。

《壹週刊》報道則指,據公司註冊資料顯示,助理警務處長陶輝(Dover, Rupert Timothy Alan)與Dover Phyllis Mary及Dover Simon James於2018年在香港創立私人公司「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HK)Limited」,售賣冷氣系統的電壓穩定器。而陶輝至去年底仍持有6成股份,去年11月公司提交周年申報表時,陶輝申報的地址正是清水灣一間單號屋。《壹週刊》接獲報料指,該物業是由陶輝租住,更有警長向該報記者指陶輝居於該單號屋。

另一方面,《壹週刊》記者周二(28日)於單號屋現場進行調查時,遭警方在公眾地方拘捕,並扣押記者到將軍澳警署,惟當時記者已向在場警務人員表明身分。就此,《壹週刊》發聲明斥警方「無故擄走記者」,並「嚴厲譴責警察濫用公權力,以圖阻礙《壹週刊》記者調查及揭發警隊高層醜聞」。

警方則發聲明回應稱有關指控失實,指接獲報案稱有兩名男子形跡可疑,而他們未有提供在現場出現的合理辯解,所以以懷疑有人干犯「遊蕩罪」,作出拘捕。事後經調查已將其釋放。警方更指,「不會懼怕媒體的惡意攻擊,會繼續堅守崗位,依法辦事」。

本台續向警方查詢陶輝一事,警方暫未回覆。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譴責警方侵害新聞自由的行為並要求警方盡快公開交代。記協主席楊健興對本台指,警方直接干擾記者採訪,他強調,警方無權搜查或要求記者交出有關新聞材料,除非根據法例向法庭申請「交出令」(production order)。對於記者已表明身份仍被拘捕,他質疑警方濫用遊蕩罪,更用手扣鎖記者,是嚴重行為。

楊健興說:正在做甚麼新聞,調查甚麼,其實警方都不應查問,除非有理由、證據懷疑記者已犯法或準備犯法。但從這個個案看不到警方有解釋到是哪一種情況,如果這兩種情況都不是,就有些濫用了遊蕩罪。

擁有英籍的陶輝為現任助理警務處長、西九龍總區指揮官,曾在2014年參與處理「雨傘運動」及在「反送中運動」擔任指揮官等而為人熟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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