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自决或港独人士 可能失参选区议会资格
2018.05.09
香港有传媒引述消息指,政府法律意见认为,区议会与立法会参选资格应该等同,意味著主张自决或港独的人不能参选区议会。民主派批评是对参选权进一步收窄。建制派就认为区议会都是建制一部份,参选要求和立法会不应该有分别。(林国立 报道)
新一届区议会选举会在2019年举行,《星岛日报》星期三(9日)引述消息报道,港府的法律意见认为,区议会的参选资格应与立法会等同,都会要求参选人签署拥护《基本法》和特区政府的确认书,意味着主张港独和民主自决的人,下年区议会选举,可能同样不能参选。
代替香港众志周庭出选立法会,本身是南区区议会的区诺轩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区议会的工作性质和立法会不同,若将立法会的参选红线套用到区议会,是参选权的进一步退倒。
区诺轩说︰我相信他们不应该为参选区议会加设关卡,其实是参选权的进一步倒退,因为政治权力我们在香港,已受到不少挑战,在立法会选举大家看到,可以随意否定参选资格,现在蔓延到区议会,如果真的是这样,变相真是全面在两级议会中,封杀民主派人士。
盛传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党友,计划明年出选区议会,过去有主张港独的人成功参选区议会并当选,区诺轩表示若政府真的收紧区议会参选资格,可能是有计划针对香港众志。
区诺轩说︰证明特区政府真的想这样做是搬龙门,愈来愈将可以参选的界限愈来愈收窄,亦不排除是为了令,包括香港众志等政治团体,不能参政而作出的设限。
黄之锋接受传媒访问时就表示,区议会和立法会的参选要求和工作重点都不同,例如区议会无限制参选人有外国国籍。
黄之锋说︰区议会本身的工作和宪法主权等等的争论,距离的确比较远,如果连外国国籍,英国籍美国籍的居港人士都能参选,我就看不出只是单靠是否拥护《基本法》,就可以取消一位候选人的资格。
但建制派就有不同意见。本身是立法会、区议会和行政会议三料议员的张国钧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区议会都是建制的一部份,要求参选者拥护特区和《基本法》,和立法会一样是很合理,过去只是政府未有严格把关,现在是拨乱反正。
张国钧说︰只不过过去政府没有执得很正,但近年立法会按照法例去做,区议会那里也只是跟著做,法律要求没有增加,现在只是执正来做,区议会都是整个制度的一部份,现在你要参选进入建制,要你声明你会按建制的框架去工作,支持《基本法》按《基本法》框架去做事,这是很正常不过的。
另一个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就表示,早在去年的区议会补选,已经引入了类似立法会选举的确认书安排,法庭亦已判决港独主张不能参选立法会,政府有足够的法律依据,确保区议会参选人拥护《基本法》。
叶刘淑仪说︰应该是完全合法,亦已经实施了,至于怎样认为他的确认书可否接纳,就是政府的事,选举主任决定,法庭亦有了判决,陈浩天等案件都有法院裁决,相信到时政府会参考法庭的裁决。
特区政府是在2016年的立法会选举,引入确认书制度,要求参选人除了提交法定要求的提名表格外,额外签一份声明确认书,确认自己拥护特区政府和《基本法》,之后的立法会选举和补选,合共有六名参选人,因为政治主张不符合《基本法》,而被取消参选资格,但在之前的区议会选举就未有人因此被拒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