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主任要求黄之锋交代 是否仍有意推动「民主自决」


2020.07.26
hk-election 报名参选立法会的黄之锋被选举主任要求交代是否仍有意推动「民主自决」。(路透社资料图片)

连日均有九月立法会选举的参选人收到选举主任的之信件,查询有关政治立场及港独的问题。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周日(26日)亦接获选举主任查询,要求交代是否仍然有意推动「民主自决」、是否计划利用议员身份,借助外国力量向中国或香港施压等主张。

九龙东选举主任蔡敏君去信黄之锋,指黄之锋长期于香港众志担任秘书长,纲领包括推动「民主自决」,亦没有签署拥护《基本法》的确认书,查询黄之锋即使退出及解散香港众志,是否仍然有意推动包括港独选项的「民主自决」。

选举主任又于信中形容,黄之锋无论如何,仍然有意推动「民主自决」,拒绝接受中国对本港行使主权,以及主张改变香港特区的法律地位,又指黄之锋其实是借助外国力量向香港施压,查询他如何符合拥护《基本法》的要求。

选举主任其他问题亦包括否决财政预算案的主张及对《港区国安法》的立场,并要求黄之锋于周一(27日)早上11时前回覆。

而早前接获查询的4名公民党参选人,包括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及郑达鸿周日已回覆选举主任,否认有意借助外国力量制裁香港,并强调所有决定都是在国安法颁布前做出。他们表示,国际社会出于其意愿和自主,作出了一些有助维护其自身利益和港人均拥有的共同价值的举措。鉴于它们在香港的持份,这是可以理解的。这包括自由、法治和民主,以及载于《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中,对香港市民作出的庄严承诺。然而,外国政府制定的任何法案的内容,皆由其立法机关全权及自行决定。

九月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将于7月31日结束。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周日表示,选举主任会依法决定参选人的提名是否有效。

发言人表示,根据《立法会条例》规定,立法会选举的参选人须按照法定的提名程序在提名表格内签署声明,示明会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否则参选人不得获有效提名为候选人。

候选人均已签署提名表格,明示同意选举主任向所有有关机构查核他获提名为候选人及当选为议员的资格。选举主任会视乎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谘询律政司及包括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内的有关机构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按《选举管理委员会规例》要求参选人提供其认为适当的额外资料,以令其信纳候选人有资格获提名或该项提名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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