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非法集結」案提堂 泛民領袖籲港人抗爭到底


2020.05.05
黎智英等「非法集結」案提堂 泛民領袖籲港人抗爭到底 黎智英等人舉起五隻手指,寓意「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文海欣 攝)

在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三人被控於去年8月參加未經批准集結,而黎智英另被指涉嫌於3年前犯刑事恐嚇罪。案件周二(5日)於西九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呼籲港人抗爭到底,不要被政權嚇怕。「反修例」事件至上月,已有8001人被捕,當中1365人被起訴。(文海欣  報道)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72歲)、工黨副主席李卓人(63歲)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72歲)於2月底被警方上門拘捕,三人被指涉於去年8月31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黎智英另被控於2017年6月4日即「六四燭光晚會」中,在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受害人X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黎智英涉嫌干犯刑事恐嚇罪。案件周二(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三名被告暫時毋須答辯。

開庭前,支聯會及民主黨在法院外聲援,拉起「政治檢控可恥,和平集會無罪」等橫額,並與三名被告高叫口號。

口號:還我普選權利!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黎智英開庭前見記者,呼籲港人不要被政權嚇壞,要繼續抗爭到底。

黎智英說:不要被他們嚇壞,我們繼續抗爭,抗爭到底,因為如果我們沒了法治、沒有了自由,我們就甚麼都沒有了。他們就是想嚇壞我們,讓我們以後不敢再出來示威遊行,你們不要上當。

李卓人則表示,自己在民主路上行了40多年,看到香港現在被收緊感痛心,批政府用法治整治他們。他呼籲港人團結,拿回應有的民主權利。

李卓人說:我痛心的是,我行了40多年,現在才開始要「還」。但有些年青人,為了我們全香港人的理想,他們行了一次就要「還」。可以看到香港現在是如何倒退,如何收緊,香港現在不是「Rule of law」,而是「Rule by law」,不是法治,而是用法治來整治。

楊森認為中共已撕破「一國兩制」的面紗,認為大家要捍衞香港的自由,他呼籲在九月份立法會選舉,身在海外的港人亦能回港投票,爭取泛民過半數 。

佔中九子之一的李永達及黃浩銘、支聯會何俊仁及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等亦有到庭內旁聽並聲援,亦有約10名市民聽審。

另外建制人士、保衛香港運動發言人傅振中亦到場,指自己是特意來看黎智英上庭。黎智英則報以微笑,並指「是時候收錢」,暗諷對方收取中共「維穩費」前來示威。期間警方一度以揚聲器警告在場者或違反限聚令。

開庭後,三人表示明白控罪。控方不反對三人保釋,但要求新增不准離港,以及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等條件。辯方則指出,控方原同意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但開庭前5分鐘突然改變主意。最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三位以一千元保釋,毋須其他條件。另外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因當日下午有同類案件提堂,本案的被告亦牽涉其中。最終羅官同意。

李卓人於庭後批評,檢控官原本稱可以保釋金作擔保,無附加保釋條件,但開庭前5分鐘臨時決定要求他們不得離港及要到警署報到等,李卓人認為是政治上的決定,想打壓他們行動的自由 。

而楊森相信其目的主要是不希望他們到外國做遊說工作。

另一方面,黎智英亦被控干犯刑事恐嚇罪,他於庭上表示不認罪,法官准以4千元保釋,但不可離開香港、每星期需到九龍城警署報道一次、不得干擾控方證人等。法官把審訊押後至8月19日,預計審訊需時3天。

三人除了在今年2月28日曾就本案而被捕外,他們連同其餘12名民主派人士亦於4月18日再被捕,並被控告涉及參與去年8月及10月的未經批准的遊行。該些案件同樣將於本月18日提堂。

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中,就「反修例」事件,8001人被捕,1365人被起訴,566人被控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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