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法官施覺民據報因國安法 突辭非常任法官


2020.09.18
hk-judge 施覺民目前在英國、新加坡、杜拜等地處理仲裁案。(One Essex Court圖片)

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9月初辭任非常任法官一職,成為《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首位辭職的非常任法官。有澳大利亞傳媒引述施覺民回覆說,他是因為「國安法相關內容」所以辭任。施覺民辭任日子,剛好在特首林鄭月娥聲稱香港並無三權分立言論之後一日。

特首林鄭月娥去年7月才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建議,將施覺民的非常任法官任期由2019年7月29日起延長三年,至2022年7月28日。換言之,施覺民提早近兩年辭任。

施覺民離任消息首先由因政府周五(18日)刊憲公布,指稱特首林鄭月娥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下權力,撤銷施覺民擔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委任,並追溯至由9月2日起生效。

特首辦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施覺民法官在9月2日向行政長官提出辭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因此行政長官按有關法例撤銷施覺民法官的委任。施覺民法官沒有提及辭任原因。」司法機構稱沒有補充。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記者Stephen Dziedzic其後引述施覺民回應說,他辭職決定是因為「國安法相關內容」(related to the content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而施覺民辭任前一日,林鄭月娥在9月1日力撐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刪除通識教科書三權分立內容,表示香港從無三權分立,只有三權分工及行政主導。

施覺民本身生於波蘭一個猶太家庭,以難民身分逃避納粹大屠殺,舉家移民至澳大利亞。他早年在澳大利亞政界相當活躍,曾任澳大利亞總理魏德倫(Gough Whitlam)的高級顧問兼首席私人秘書,其後又出任傳媒局局長。

他在1998年至2011年期間,擔任澳大利亞新南威爾士省最高法院首席法官,2013年獲委任為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並擔任國際仲裁員。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認為,如果施覺民因為《港區國安法》而辭任,擔心日後會有更多外籍法官離任或拒絕接受委任。

郭榮鏗認為,如果澳大利亞傳媒消息屬實,會傷害本港法治及香港作為國際法律中心的地位。

郭榮鏗表示,曾經支持施覺民的任命,認為他絕對勝任非常任法官一職,施覺民對法庭公開審訊、恰當程序及社會公義都有鮮明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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