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民:基本法若没规定 宪法全适用香港


2018.07.14
hk-liaison 2018年7月14日,王振民在基本法研讨会致辞,指香港绝无可能拥有自己的宪法。(网上视频截图)

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指出,除了基本法修改及取代的部分外,国家宪法的全部规定都适用于香港。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认为,王振民的说法无法理基础,亦是不切实际。

他指除军事及外交外,基本法几乎已涵盖其他所有问题,可说包罗万有,并不明白王振民的逻辑,亦不理解所说的是甚么范畴。

王振民周六(14日)在一个基本法研讨会致辞,指基本法不是取代宪法,亦非凌驾宪法;香港的宪制在回归后是以国家宪法为架构而组织起来,基本法是来自中国宪法,若将基本法独立于宪法,甚至将基本法打造成香港宪法,是对一国两制的误解和扭曲,而试图切割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都是自欺欺人。

所以香港绝无可能拥有自己的宪法,这才是一国两制的本质,否则就会变成两国两制。

他指凡是基本法没有规定的问题,宪法的有关规定会自动适用于香港;基本法不取代宪法,更非凌驾宪法。

不过王振民表示,国家在处理香港问题时,不是按照香港的法律办事,但会尊重香港的普通法、香港本地的法治、香港的司法独立,都给予高度尊重。

如果香港要求国家按照香港法律办事,而澳门亦要求按澳门法律办事,那全国就乱套了。

王振民又提到,人大在香港回归前后一共作出六次释法、三十三个决定,当中人大决定包括确认中英联合声明及决定特首及立法会的产生办法等,他强调没有一个决定是「多馀」的,而人大决定亦获律政司承认是香港法律的一部分。

他指人大的释法和决定均符合国家的既定方针,不是愈多或愈少就愈好,而是按照香港社会的需要而行。

王振民强调,香港要接受已经永久回归祖国的现实,不要藐视敌视、对抗颠覆宪法,才可以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饶戈平指出,若只提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是忽略及架空国家对香港的管治权,认为准确的说法是「中央管治」和「中央授予香港的高度自治」互相结合。

而在香港实施一国两制的权力机构不只行政机关,亦包括立法和司法机关,三者属于一个整体,不能将三者互相制衡、互相对抗,有责任共同维护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施。

饶戈平认为,中央提出对港实施全面管治权,并不是为包揽全面对香港的管治,亦并非贬损和取代授予香港的高度自治,而是要重申中央的宪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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