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司法覆核 控辯雙方針鋒相對


2019.11.01
hk-mask 《禁蒙面法》在香港社會惹起爭議。(路透社資料圖片)

香港政府10月4日引用自「六七暴動」後未用過的《緊急法》訂立《禁制蒙面規例》(禁蒙面法),24名民主派議員和社民連成員梁國雄先後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周五(11月1日)繼續由兩名法官林雲浩及周家明共同審理。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認為,案件的核心問題是《緊急法》有沒有違反《基本法》,他指《緊急法》屬回歸前已存在的法例,已通過人大常委會的審視,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而《基本法》亦沒有禁止立法會在危害公安或緊急的情況下,轉授權力予行會訂立法例,故此認為《緊急法》沒違反《基本法》。

余若海援引英國最高法院裁定首相約翰遜暫停國會的決定違憲一案指出,法院頒布的判辭顯示,法庭法律問題而非政治問題,是案件的唯一考慮。他又引用「梁游宣誓案」,表示即使案件涉政治爭議,法庭只用處理當中的法律問題。

至於申請方在文件中則指出,《緊急法》有違《人權法》第5條。兩申請均一致質疑,《緊急法》賦予特首及行政會議無限立法權,包括定立有可能侵害人權的條例,認為本身已屬違憲,即使要引用,亦只應在整個社群存亡受威脅,別無他法下才能引用,屬法律上的「最後武器」,質疑目前香港的環境,遠未達至如此嚴重的景況。

泛民議員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陳文敏代表,而梁國雄則由資深大律師潘熙代表。

此案申請人為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社民連成員梁國雄。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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