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公听会 法理依据受质疑 四人抗议遭驱赶
2018.04.07
立法会一地两检草案委员会周六(7日)举行逾10小时的公听会,180多个团体及个人分开五节就有关安排发表意见,虽然大部分出席者都促请议员尽快通过草案,但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在会上质疑一地两检的合法性,他指唯一令一地两检合宪的途径,是根据基本法第18条将全国性法律纳入基本法附件三。
戴启思指议员通过草案之前有责任确保没有违反《基本法》,而不应留给法庭解决,认为有关安排损害香港市民的行动自由。
他指一旦进入「内地口岸区」便可能要遵私内地法律,影响了受《基本法》第31条保障,在香港境内可自由行动的权利。
律政司署理副法律政策专员梅基发回应指,在「内地口岸区」并不是把任何的问题都适用于内地法律,草案有规定仍然保留一些事项,香港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表示,听到市民支持一地两检的声音,亦听到质疑一地两检法理基础的反对意见,指政府诚意确信一地两检是合法。
他又指有关的立法工作必须要在9月前通过,如果法案委员会的工作不能够在5月或之前完成,高铁通车时未必能实施一地两检。
工党成员会上表示,管辖权不属于香港何以设在香港界线内,四位成员在发言后举示威标语牌冲到主席台前抗议,并高叫「一地两检违法违宪」等口号,主席叶刘淑仪指他们破坏秩序将他们驱赶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