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倡管制初選 研議居大陸港人可境外投票


2020.10.12
選管會報告:可考慮在大陸港人可投票,倡管制初選 香港政府擬推「境外投票」,選管會倡管制初選,惹來民主派斥做法非常荒謬。(粵語組製圖)

香港選舉管理委員會周一(12日)公布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當中提及境外投票建議,惟認為政府須審慎研究;另報告又指出早前民主派的「初選」活動可能會誤導選民,建議考慮管制有關活動。民主派則炮轟報告建議非常荒謬,當局只為製造一個令建制派穩操勝券的選舉制度;而有份舉辦初選的香港民研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斥提倡規管初選並不合理,認為只會「令選舉制度更不公平」。(李智智 報道)

被香港特首押後宣讀的新一份《施政報告》,被指將提出讓「合資格」香港選民可以在中國大陸投票。香港選管會周一公布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報告書亦有回應有關境外投票議題,另包括初選、電子點票、投票日的排隊安排等社會議題。

在境外投票部分,選管會稱,由於選管會並無任何境外投票運作的經驗,若政府決定實行境外投票,必須依賴熟悉境外情況及運作的政府部門協助統籌及支援,以落實境外投票及點票的具體安排。

選管會在報告中亦就「通常在香港居住」定義作闡述,報告指,現行選舉法例並沒有列明「通常在香港居住」的定義,指一個人是否「通常在香港居住」,需考慮多個元素及個別個案的具體情況,根據相關的法庭判例而作出判斷,不能一概而論,亦不能僅因某人在外地另有居所而斷定其不是「通常在香港居住」。

選管會續指,如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往一直在香港長期居住,因個人理由需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另設居所,但期間仍不時回港生活(例如處理事務、社交或家庭團聚),可被視為仍與香港保持某程度上的合理聯繫,但該人必須同時能夠提供一個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的住址作選民登記之用,強調並非只是通訊地址,而是在香港慣常入住的居所地址。

選管會強調,如香港永久性居民已離開香港往其他地方定居,期間並沒有與香港保持聯繫,亦不打算再在香港居住,或該人在港已經沒有唯一或主要居所,該人已不再符合法例規定的登記資格。

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在香港電台節目《千禧年代》聲稱,境外投票要「捍衛身在內地港人的憲制和公民權利」,「其他國家都有類似做法」,又提議可以申報親友的香港聯絡地址。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直指葉國謙的建議非常荒謬。他又質疑,常住中國大陸港人依賴親友登記地址的做法,以何基礎分配選民到不同選區?又提出當局亦難以管理種票和選舉舞弊情況。他又說,部分文宣品難以在中國大陸印發和面對選民,導致選舉不公。

胡志偉說:境外投票就顯示了,以大灣區投票,(政府)期望是以新的選民登記定義安排,令(建制派)穩操勝券,選管會的說法是為現在的政策方向鳴鑼開道。

另外,民主派早前舉行初選,惹來中聯辦和建制派猛烈譴責。選管會亦就「初選」議題指,「本港選舉制度並無任何所謂『初選』的機制」,又指「社會上有意見認為涉及大量選民及參選人的『初選』可能會誤導部分選民,以為是公共選舉的一部分,因而產生混亂及影響選舉結果」,故基於公眾人士對「初選」的關注,選管會認為政府應認真地研究有關議題,從而考慮是否有需要管制有關活動。

選管會重申,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第37條,所有候選人在選舉後,必須向有關當局就其在選舉開支及收取的選舉捐贈提交選舉申報書。因此,如符合上述條例第2條的候選人定義,不論最終有沒有報名參選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有關人士在選舉中涉及的一切開支,必須予以申報。

對於選管會提倡規管初選,胡志偉稱,所有參加民主派初選人士都有按法例申報開支,「如果連自己陣營的朋友透過制度互相選擇最強團隊出戰都有問題,即係要進一步操控民主派陣營出選,只能夠散沙一盤」,他強調這樣是輸打贏要的做法。

有份舉辦初選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接受本台訪問時稱,規管初選並不合理。

鍾劍華說:初選本身就沒有任制約性,有人參與初選,亦可以不根據初選結果。第二、沒有人可以強逼任何人參加,參與亦不會影響任何人的權利,其實沒有甚麼理由要禁止。要這樣說,蛇齋餅糭不是更誤導人嗎?現在擺明是有政治考慮。

對於整份選管會報告,鍾劍華批評政府只為向中共和建制派傾斜,令選舉制度愈來愈不公平。

鍾劍華說:現在愈搞,令選舉制度愈來愈不公平,亦可說令選舉愈來愈複雜,當中加入更多政治意圖,選舉制度本身已經是不公平,不公平選舉變得更不公平,只會令制度公信力進一步挫敗,在政改又施行不了情況下,這管治機制將引起爭議,甚至是更大抗爭。

鍾劍華重申,要令香港早日重拾穩定,有公平選舉制度是必要條件,否則日後恐令香港動蕩日子只會沒完沒了。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