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案】第四批被告续求情 多人亲撰信表悔意盼早日与家人团聚

2024.07.10
【47人案】第四批被告续求情 多人亲撰信表悔意盼早日与家人团聚 「初选47人案」45名认罪被告,分6批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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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选47人案」周三(10日)续处理求情,涉及第4批被告,包括九龙西区初选参与者及超区初选参与者。其中何启明经审讯后被定罪,辩方求情时指何在被捕前及被捕后,一直服务社区,已决定在本案后不再参政。资深大律师祈志代表冯达浚求情时指,本案被告都是有学识、受高等教育、在表达及思考方面能力高的人,冯是其中之一;由冯亲笔撰写共6页的中文求情信,可知他如何作出改变。黄碧云一方就求情指,黄在本案串谋中角色非常次要,望法庭接纳黄属「其他参与者」;另亦沈引述前运房局长张炳良的求情信,指黄是2019年对抗式政治下的受害者。刘泽锋一方求情就指,刘案发时初踏入政坛,参与本案谋划是想尝试运用自己的知识服务香港市民,参与时间不长,更在初选落败,之后没再参与谋划。

毛孟静及岑敖晖由大律师黄雅斌代表;何启明由大律师阮伟明代表;冯达浚由资深大律师祈志代表;黄碧云由大律师沈士文代表;岑子杰由大律师郭憬宪代表;刘泽锋由大律师黄锦娟代表;王百羽由大律师黄俊嘉代表;余慧明则由大律师石书铭代表。

何启明获冯检基撰求情信 何决定在本案后不再参政

何启明一方陈词时就指,何被捕前甚至被捕后,一直服务社区,形容其是一个好人(by nature a good man),指何的父母、兄弟姊妹、女友及多年好友等都为何撰求情信。又指何来自基层家庭,自小便关心和照顾弟妹,其后成为基督徒,热心帮助贫苦,大学毕业后加入民协,为基层市民争取权益。辩方续指,何在本案被捕后,仍为保育逾百年历史的前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库发声,配水库终被评为1级历史建筑,何其后仍继续跟进及服务社区。

而资深政客冯检基亦为何撰求情信,肯定其服务社区的工作,对何服务弱势的热情及投入印象深刻,认为何是一个有视野的人,希望能令香港也成为一个更好的地方。辩方又强调,冯可参加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是被认可为「爱国者」的参选人,望法庭就冯的求情信能给予较大比重。

辩方续指,何启明已深入思考过去及未来,决定在本案后不再参政,又透露他在过去3年修读神学,日后将专注教会事奉,望法庭能接受他犯案背后是有良好动机,只是采取不合法手段,希望成为立法会议员及服务社区以令香港更好,认为何启明不应被判一个长的刑期。

辩方重申判刑须与罪行合比例 免对被告造成过度打击

冯达浚一方求情时指,本案被告都告知法庭他们是出于良好动机而犯案,各人均是有学识、受高等教育、在表达及思考方面能力高的人,冯是其中之一。又指本案把法官置于吊诡及不安的位置(tricky and uncomfortable situation)。冯一方续指,本案所控告的是串谋控罪,法庭应按《刑事罪行条例》第159C条的法律原则判刑,认为《国安法》第22条的3级刑期并不适用,应判冯属较低程度的惩处。又指法官应合上双眼、撇开所有杂讯,只考虑控罪、裁决理由及案情事实,不应采纳假设性、臆测之说法,判刑起步点应思考控罪实质造成之损害。

辩方又指在本案中,冯参与串谋时间短,强调冯没有水晶球可预知会突然触犯法例,他跟很多认罪被告一样,当时根本不知所作的事情是罪行。又指在《国安法》通过后,即使是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也表示,不肯定初选是否合法。

辩方又表示,冯认罪,亲撰的6页中文求情信,从中可知道他为何干犯本案及如何作出改变。信中透露冯毕业于拔萃男书院,在2019年在区议会选举中败选,其后参加涉案的初选,案发时24岁,致力推动社区工作,而其口中的「本土主义」是指对九西及九龙城社区工作的「本土」。就法官陈仲衡问及冯在信中是否有提到其悔意时,辩方指缺乏自我反省的悔意只是空谈,冯在求情中有很多反思,并对所有身边的人致歉,包括对他曾无礼地批评的民主派人士,又希望表达后悔对社会带来麻烦。而其母亲及大学老师的求情信,亦指见证冯的改变,最后重申判刑必须与罪行合符比例,避免对被告造成过度打击。

引张炳良求情信 指黄碧云是对抗式政治下受害者

大律师沈士文代表黄碧云求情时就指,本案重点非「35+计划」而是串谋无差别否决预算案,而串谋只有非常小的机会成真,而当一个人基于对新法例的错误理解而犯案,是非常重要的求情因素,指黄碧云在本案串谋中的角色非常次要,她未曾出席过协调会议,其竞选单张及政纲也从来没有字句提及当选后要否决预算案,只著重民生议题,亦没有同意或签署〈墨落无悔〉声明。

辩方续指,黄被定罪的原因之一是因其民主党成员身分。受时任民主党主席胡志伟当时的说话所影响,以及在《国安法》实施前的初选选举论坛上,被其他参选人严厉批评,在被逼到墙角下,说出会按《基本法》否决预算案,惟其后没有任何言行和应有关说法,基于黄的背景,怀有颠覆意图完全不符其一贯行事作风。

辩方又引述前运房局局长张炳良的求情信,指黄是2019年对抗式政治下的受害者(a victim in the 2019 confrontational politics),被拖到如此境地是与黄的一贯性格不符。辩方又指,黄被形容为温和务实,是过去在拨款议案与政府合作的议员,她支持2010年政改方案,希望务实地逐步推动民主,2015年更揭发「铅水事件」,令政府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在该事件上建树良多。

辩方指,黄在案中角色被动,若按《国安法》22条惩处分级,望法庭接纳她应属「其他参与者」而非「积极参与者」,在45名定罪被告中亦属最低级别。

刘好友求情信指自小热心助人 奉献自己服务弱势社群

刘泽锋一方求情时就指刘认罪,透露刘今年即将27岁,自20211月至今已还押3年半。他来自基层家庭,一直获家人和朋友支持,而在案发时刚于树仁大学毕业,初踏政坛,参与本案谋划是想尝试运用自己的知识服务香港市民,其参与的时间不长,其后更在初选落败,之后没再参与谋划,角色只限于报名参加初选、参加初选论坛及接受访问,认为属惩处级别中最低的一级。

辩方又引述刘多年好友的求情信,指刘自小热心助人,曾发起关怀无家者的活动并参与多年,一直奉献自己去服务弱势社群。而刘在还押期间继续学习,在中大的财务会计课程取得不错成绩,亦计划出狱后继续学习关于辅导的课程,以及取得运动治疗方面的证书,学以致用服务长者。辩方指,刘参与谋划与其性格及背景相违,是基于错误相信谋划当时是合法,望法庭能考虑他已及早认罪及已还押的时间,宽大处理。

岑敖晖:妻子是反思、生存及改变的动力

至于岑敖晖,其代表大律师黄雅斌求情时指,岑并非只是口号式服务公众,是有付出汗水、务实地帮助市民,惟岑现时已洗心革面。庭上又读出岑亲撰的英文求情信,指自己被还押后一直自愿单独囚禁,视为机会花时间反思自己及阅读不同材料。又指在被捕前,作为多年社运人士,自认目标是要创造更公义、平等和自由的社会及政治体制,但经过痛苦反思后,发现自己参与政治的背后动机非如表面般「光鲜」,直言自己过往是充满愤怒的人,有时甚至会演化为仇恨、不忿,不时驱动其政治上的所言所行,但在过去数年阅读关于哲学、历史、文学及心灵的读物,以及在妻子的爱下,发现愤怒、仇恨、不忿不能带领世界或他到达任何地方。他谴责(denounce)自己参与案中的谋划,明白否决预算案不只会影响民生,也会严重损害特区政府履行职能,并进一步危害国安;亦谴责自己的言行,不单是因为违法,也因当中非单纯是良好及具建设性的意图,对此感后悔。

辩方又指,岑对公众造成的伤害致歉,并因还押而不能继续服务公众,对令很多人失望能到悔疚。而岑与妻子分开3年多,对妻子的爱没消退而是与日俱增,形容妻子是其反思、生存及改变的动力,现时每一刻最大愿望是能回到家中与妻子共渡时光,并指这是其唯一可回报妻子无条件的爱及支持的方式,并明白自己干犯了严重罪行,无可避免要面对颇长刑期,只能卑微地祈求判刑不会夺走他向家人弥补过错的机会。

王百羽感激家人不离不弃 望能早日回家拥抱家人

王百羽一方就在求情中指,王属「积极参加者」,其罪责属于高级别,但并非谋划的组织或协调者,只是一名参与者。又指王已深切反省,知道行为属不恰当,如再有机会不会这样做。辩方又表示,王来自劳动阶层,于香港出生和长大,是家中首个入读大学的成员,其父母为此非常自豪。辩方指王有贡献社会的抱负,毕业于科大后从事资讯科技工作,认为香港需要更多社区服务,故参与义工服务弱势,并当选特首选委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团成员,至2019年当选元朗区议员,会议出席率100%,为该区居民带来改变,反映他的公共服务获得认可。

辩方在庭上读出王百羽撰写的求情信,当中感激家人不离不弃,形容是「天下间最好的父母」,又指家人是他「最珍视的宝物」,并非常渴望能早日回家,拥抱家人,尽孝道孝顺父母。辩方读信及谈及其家人时,王百羽一度双眼通红,数度以手和纸巾拭泪。辩方又指,王在还押逾3年期间体重减了20公斤,患高血压需服药控制,又对因本案而无法服务居民感到深深抱歉,现时已是改过的人,没有放弃原本的专业,望获释后继续以其专业及恰当和合法方式服务社会,重犯机会轻微。

法官陈仲衡就指,辩方陈词时提及王真诚误信谋划合法,惟指看毕其3页求情信,似乎未见他如此说;法官李运腾就指辩方可提供王在初选期间的说话以显示他当时相信合法,辩方回应指会索取指示,押后至周四(11日)继续求情。

案件编号:HCCC69/2022HCCC70/2022

粤语组报道 编辑:施芷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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