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6.12穿光时衣上街男子认新煽动罪还押候判
2024.09.16
香港一名男子涉嫌于6月12日,在港铁站附近穿「光时」上衣及戴黄色「FDNOL」口罩,被控3罪,被告周一(16日)认23条下的新煽动罪,还押至周四(19日)判刑。辩方指,根据「初选案」,高院并无裁定「五一」属颠覆国家政权,被告虽在录影会面中提及「五一」与「光时」理念一样,但「五一」不涉分裂国家;另就被告有旧煽动罪案底,辩方承认被告犯案非单独事件,但在本案没证田据显示他令任何人受影响或煽惑。
被告另否认两罪 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报称无业的被告诸啓邦(27岁),承认一项「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被告另否认同日在石门港铁站附近,「不遵从要求而出示身分证明以供查阅」及「有意图而游荡」罪,两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
案情指,因应《逃犯条例修订草案》,香港自2019年6月起出现连串社会动乱,包括使用暴力及骚乱对抗特区政府,以及煽惑建立独立香港国等。而「6月12日」是特别日子,数以千计示威者在当天堵塞金钟及湾仔行车道,为2019年社会动乱其中一个起动事件,「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就是当时社会动乱期间,示威者经常使用的陈述或口号,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在「唐英杰案」中裁定,「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在该案中带有将香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的意思,亦可能煽惑他人分裂国家。
「612」属重要日子 特意穿涉案T展示
案情续指,自《港区国安法》生效后,「分裂国家」及「颠覆国家政权」属刑事罪行。而于2024年6月12日约12时15分,新界南冲锋队人员观察到被告于沙田石门港铁站出口附近的公众地方游荡,其形迹可疑,左右张望,由D出口步向C出口。被告当时穿一件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黑色上衣,以及戴一个印有「F.D.N.O.L.」的黄色口罩。被告遭截查时,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人员对他搜身时,发现其黑色手提袋载有一盒排泄物。
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指,案发日从住所乘小巴至石门港铁站,打算往用膳,并认为涉案「Free Hong Kong 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意思,是把香港回复到1997年由英国管治的年代,即香港不再由中国管治。他知道该陈述有煽动意思,亦知穿该黑色上衣为犯法,惟认为「6月12日」是反逃犯修订条例运动的重要日子,故特意穿上涉案T恤向公众展示该陈述的理念,希望其他人同意该理念,并使公众记起2019年的社会动乱。
随身携带排泄物 意图掷向不认同「光时」理念者
至于被告口罩上的「F.D.N.O.L.」则是「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的英文简称,被告认为该陈述信念与「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大致相同,有推倒政权及香港警队的诉求,希望以此带出讯息,使公众认同其讯息和信念。此外,被告在家中将其排泄物放进手提包随身携带,是意图掷向不认同「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理念的人,以作发泄。
被告也在录影会面中指,他于2024年3月在台湾的T恤印刷店购买涉案黑色上衣,将之带回香港。警方从被告手机纪录发现他透过LINE向台湾的T恤印刷店,订购两件印有「Free Hong Kong 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的T恤,以及一件印有「香港独立」的T恤,并在赴台湾旅游时取货。另警方亦从被告Facebook帐户照片库,发现被告曾手持或穿引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或T恤的旧照片。
高院在初选案没指「五一」属颠覆国家
辩方求情指,被告来自单亲家庭,与母亲同住,未婚,其经济靠母亲支持,并呈上被告母亲撰写的求情信。辩方续指,被告虽录影会面中认为「五大诉求 缺一不可」与「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理念一样,但根据初选案,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并无裁定「五一」属颠覆国家政权,故「五一」不牵涉分裂国家,只是被告的行为构成串谋颠覆国家政权,强调本案检控基础是被告穿起印有「光时」的上衣。
辩方又透露,被告具旧例煽动罪的刑事定罪纪录,如被控旧例煽动罪,法庭可判处的最高刑罚增至三年;但在新煽动罪下,即使最高刑罚调高至7年,但在《裁判官条例》下,于裁判法院就此罪仅可判监两年,指法庭固然毋须轻判,被告犯案亦非单独事件,但没证据显示被告从离开住所至被截查的25分钟其间,有任何人被「光时」影响或到受到煽惑。
总裁判官苏惠德指,不倾向认为被告为惯犯,故不会因此判被告属预防性羁押的长期监禁,但他同时关注就辩方在求情陈词指,法庭不应以国安为由,判处预防性羁押的长期监禁,问辩方是否同意本控罪目的为维护国安;辩方同意控罪最终目标为维护国家安全,但重申《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不包括判处预防性羁押的长期监禁此因素。
苏官再指根据案例,可考虑在保障社会前题下而延长刑期,惟辩方认为国安已反映在公众利益,强调「冇国就冇家」,且煽动罪非直接危害社会,而是透过鼓励他人进行分裂国家,导致冲突及暴力,故条例仅为间接保障社会。苏官之后表示须时考虑辩方进一步陈词,判刑件押后至本周四判刑,期间被告续须还押。
案件编号:WKCC2585/2024
编辑/网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