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队长称被捕时遭最少3警袭击逾10分钟 辩方指身有多处瘀伤
「屠龙队」周五(10 日)续审,「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续以控方证人身分出庭接受辩方盘问。就黄振强在案件首次提堂时,曾向法庭投诉遭受警暴,黄在被告李家田一方盘问下首度供述受袭经过,指警方在案发当日撞门进入「安全屋」把其拘捕,又称「我谂多过 3 个」警员进入其房间后再熄灯,并忆述对方曾以手掌拍向其面部及用警棍向其身体挥动,另有一人就负责把他固定,时间持续约10至15分钟以上,他并感到痛楚,又同意辩方指在过程中感「好惊、好无助」。
没有其他警员制止或叫「停手」
黄振强早前供称,他跟张俊富、严文谦同于2019年12月8日在「安全屋」被捕,其中代表李家田(被指为「屠龙」队员)的大律师今盘问黄时问及被捕过程,究竟警员当时是按门铃、持搜查令或撞门而入?黄称「撞门」,同意自己当时身在房间内,故只见到警员入其房门当刻。黄之后供称,不记得共有多少警员进入其房间,惟称「我谂多过3个」,并在辩方追问下指当中有一名张姓女警,其馀则不知名字。
辩方再追问警员进入房间后,警员是否有对他作出一些武力行为,黄回应指「有」;并在辩方追问下再忆述,当时警员熄掉房灯,故他看不到有多少人,惟认为多于一个;又指记得有警员「用手掌拍向我嘅面部,用警棍向我身体挥动」,另指有一人负责把他固定,但他不记得受袭次数,惟有感到痛楚,并指自己受袭时间应持续10至15分钟以上。
黄又指,当时因关了灯,故看不清袭击他的警员身分,但「相信系唔同嘅警员」;又指对方是胡乱地挥动警棍,而他也是胡乱地闪避,惟同意因自己被固定故被击中;也有因为痛而叫出来,「但我唔知道系咪叫做大叫」,而在过程中,并没有其他警员制止施袭警员或叫他们「停手」。辩方再追问警方当时是否有向他宣布作出拘捕,黄就指不知怎才算是一个拘捕的动作,但指警方作出拘捕行为前,并没有向他说过「我而家要拉你之类」的说话。
黄曾填写投诉警察文件 投诉附伤势报告
黄又同意辩方指,过程中有感到「好惊、好无助」;辩方再问黄,警员是否在对他使用武力后,要求他提供手机密码,黄指对方当时先给了他一支水喝,然后离开房间,之后他就同意交出。
辩方其后引用文件,指案件在2019年12月9日首度提堂后,黄曾透过当时的法律代表,填写投诉警察文件,投诉对象包括有份拘捕他的警员,另有3名年龄身高体重不详的男子,辩方之后读出相关指控摘要,当中提及黄被拘捕期间被4至5名不知明便衣警员殴打,并导致下半身多处瘀伤,另嘴部、左边脸擦伤;另指在其被押返湾仔警署录口供时,再被同一夥警察以语言威吓诱使招认。
辩方就问黄当时警方是以甚么言语向他威吓诱使,黄回应称「不记得」;辩方再问警方是否向他表示如「讲晒出嚟,指控其他人,自己就会无事?」黄再称「我唔记得喇」。辩方之后引述黄的伤势报告,指其臀部分别有疼痛、瘀伤、浮肿,左脸有擦伤,又指伤势照片显示其右脚瘀伤,并问黄是如何造成,黄回答「应该系警棍挥动造成」,至于脸伤就是警员用手掌拍其脸部时所造成。
代表被告李家田的辩方代表今又提及,李于案发时就读浸大电影高级文凭,曾赴集会现场拍摄纪录片及做资料搜集,黄振强指李曾提及想到现场取材,亦指对方会拍照,但不确定是否与纪录片等有关。辩方另质疑黄指他曾在警方的警诫录影会面中,指他向同谋者吴智鸿「投其所好」,目的为向吴取得资金,才派出包括李家田在内队员参与台湾军训及西贡行山试军火行动,并指黄「严重嘅嘢你都唔会出现嘅,派你啲队员去,令自己只手唔会掂呢啲嘢」,黄表示不同意。
辩方又指,黄振强曾谈及一个跟涉案计划相关的会面,惟指李家田当时正一度被围困在理大校园内,讯息就显示他后来才以「游绳」方式离开理大,质疑李不可能出席有关会面;而黄就供称,李家田是于会面后才赴理大,但同意对方不曾出席在湾仔安全屋的行动会议(Briefing)。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施芷珊 网编:池焕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