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案】控方质疑李家田记忆:「要打你先记得?」 理大被困遂离屠龙TG群组
「屠龙案」周二(16日)在高院续审,被告之一李家田继续接受控方就李在「屠龙」Telegram(TG)群组中的讯息纪录作盘问。当李被问及一则讯息内容时,他一度忘记控方问题,控方随即质疑李早前曾供称遭水刑等,称记得警方当时说话,现却忘记控方刚才的提问,质疑李的记忆。李即以「因为你未打我」回应,随即被控方进一步质问道:「即系打你先会记得?」控方之后追问指「佢哋打你,水刑30至45分钟,你就会记得警方人员同你讲嘅嘢?系要打你先记得?」李就回应称因为「嗰一刻系性命攸关嘅状态」。
形容中大示威者如童子军
李家田今续出庭,继续由主控官、外聘大律师周凯灵就「屠龙」TG群组的讯息纪录展开盘问。其中涉及2019年11月的中大示威的范畴,李曾传讯指「你哋走咗之后,变咗童子军带」,李解释「童子军」是指当时行为「比较蠢」的某些中大示威者,无关其年龄,举例如示威者试掟汽油弹或拿很重的床褥作盾,非运用现场物件如壁报板。
李家田又解释当时曾传讯息称「啲揸弓童子军唔识射」及指「童子军」表现「寸」,但否认控方所指曾教对方用弓但不获接受;至于「何谓寸」,李庭上向控方直言:「即系好似你唔信我讲嘢」,并在法官张慧玲追问下,形容童子军「揸住鸡毛当令箭」,如持弓「周围望」和指令其他人。
控方又询问李当时传讯指「当正自己大佬咁讲嘢」,他表示有中大示威者把个人代入成示威现场的领导者,但当时示威者应没领导、「冇大台」。他之后在盘问下再确认,当中大示威者撤离二号桥时,自己曾传讯批评「学生会骑咗,冇料」、「净系要区选」,并在庭上解释意思是指「佢哋净系要区选,真蠢……我唔明点解唔包埋立法会选举」。
控方盘问李家田对话有火药味
控方之后再就「屠龙」TG群组内,有人分享香港大学聘请保安的资讯,问及李是否跟社运有关,李就向控方再问一次其问题,但控方随即质疑李的记忆,指他早前供称遭水刑等,声称记得警方当时的说话,此时却忘记刚才的提问。李就以「因为你未打我」回应,却被控方质问:「即系打你先会记得?」李再回答:「如果你经历过呢个状态就会记得。」控方就追问:「佢哋打你,水刑30至45分钟,你就会记得警方人员同你讲嘅嘢?系要打你先记得?」李最后直言:「你未经历过……嗰一刻系性命攸关嘅状态」。此时法官就问道:「简单啲,你话因为你俾人打过,所以你先记得?」李就答「系」。
控方之后覆述问题:「港大请保安,系讲紧请社会运动入面嘅人去保护香港大学?」李否认,并指该资讯标题为:「有冇手足可以混入去帮手」,故当时他评论指「呢个可以守到香港大学」并形容「好正」,指「因为又可以搵到钱,又可以守到香港大学」。控方就问「点解香港大学需要守护」?李就回应:「咁你要问香港大学点解要请保安」。
「屠龙」队员不知他折返理大
就控方指李家田曾于2019年11月16日深夜至17日凌晨,跟张铭裕及吴智鸿团队到西贡行山试枪和炸弹,李早前供称是黄振强著他参与,而他不知当晚有人试用上述东西,也没有目睹情况;控方指,张铭裕及李家田曾在2019年11月15日讨论两人正「疴紧血」,李确认并指当时大便带血,持续「疴血」两至三天,并确认他在2019年11月12日进入中大,11月14日白天离开,后于11月15日进入理大至翌日离开,当日深夜与张铭裕到西贡行山至17日凌晨,再于同日上午重回理大,同日晚上打算离开但不成功,终于11月18日才能离开理大。控方就指李家田当时因「疴血」不适,又因逗留中大睡眠不足,他行山当日又身处理大,西贡行山可以不出席,质疑李为何不著黄振强找他人行山。李就重申因黄「嗌我行山,我就跟佢指示」。
控方又指出,「屠龙」于11月17日晚有行动会议兼饭聚,「Kan」(被指为林铭皓)曾指「寻日行山嗰两个一定要到」,并在讯息内标注李家田,而李当晚曾发讯称「好肚饿,等我一阵」、「好快到」等,质疑他有出席会议,而非因身在理大无法出席。李解释因当时「屠龙」队员指明不要去理大,队员不知他在17日折返,故「随口噏住氹住佢哋先」。直至当日晚上10时多,李发现自己无法离开理大,才因此退出「屠龙」群组。而在他退出群组后,没人问他退出原因及为何没出席饭聚,李一度表示:「可能佢哋觉得我唔重要」,对此不感奇怪,李又同意控方指可能有人觉得他「可有可无」,惟不同意控方所指,他有出席11月17日的饭聚时,并向队员称将到理大,所以各人才没再于群内问及他的去向。
TG群组内贴图意思引控方及法官关注
控方之后引述讯息纪录,指黄振强在李退群后,曾发讯称「有冇人可以keep眼镜(枪械)」及「阿柠(李的昵称)出唔到嚟」,质疑枪械在李手上,李辩称,可把该两句说话分开理解,同时庭上否认控方引述「Kan」的讯息指李是以游绳方式离开理大。
另外,就新闻报道〈屠龙小队围炉谈 吁港人觉醒〉,李家田表示对报道有印象,但自己「冇考究过系真定假」,又确认控方称,综合多日证供,其意思是自己在Telegram「讲嘅嘢就系推搪、𢯎水吹、藉口、转移话题、观察、评论以及唔知道」。此外,控方跟法官张慧玲均关注李家田及其他队员在群组内,曾发送不同贴图(sticker),如李曾发送一只哭泣的猪,李指自己发送哭泣贴图不代表正哭泣,直言是「成日贪得意就会用」,就控方引述他曾发送一个「开心狗sticker」,李就表示自己正在参与该群组,「我可以求其send啲sticker出嚟,可以冇意思」。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