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习近平及李家超下台」 中年汉认新煽动罪囚14个月

粤语组报道
2024.09.20

《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新煽动罪再有判刑个案,一名58岁报称无业的男子,被控在社交平台,发布煽动讯息,据悉字眼包括「习近平及李家超下台」,因而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被告认罪被判囚14个月。裁判官指,被告把部份内容配上歌曲影像等,形成洗脑式效果

被告区健威(58岁,报称无业),由大律师关文渭代表。他被控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控罪指,他于2024年3月23日至2024年6月19日期间,即《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生效后,在YouTube、Facebook 及X发布煽动讯息。

案情指,警方进行网上巡逻时,发现被告的社交媒体帐户,发布共239段具煽动性的文字及影像等,包括用不具煽动性的中文/韩文歌曲制作音乐影片,但加插具煽动性陈述的图片;另一类则为在X转发具煽动性陈述的图片。

被告发布的帖文内容包括提出共产党、习近平及李家超下台、「中共邪恶政权长期存在是现代文明世界的耻辱」、「中共是谎言的代名词」等,被指意图引起对国家憎恨或藐视。

另有帖文就提及「独裁者李家超下台」、「黑白魔警混 魔行捕杀民 警暴日子逝」等,被指涉意图引起对特区政府憎恨。还有「革命无罪  造反有理」的帖文,被指意图煽惑他人不遵守特区法律,被告于今年6月19日被捕。

被告过去有一次旧煽动罪的定罪记录

控方透露,被告过去有一次旧煽动罪的定罪记录,辩方确认并指他不属积犯,并求情指被告的背景无改变,没有任何政治背景或联系,自2001年35岁时失业,23年来都是依靠父亲经济支援及综援过活,没有甚么朋友,透过在网上维持社交生活;被告的帖文回应少得可怜,犹如「回声室」般,只是让志同道合的人听到想听的内容,非要说服他人认同他的理念或政治宣言。

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颁下判词,维护国家安全是「煽动罪」的首要目标。苏官提到被告透过3个平台发布讯息,具相当传播和渗透力,而在3个月内发布共239段讯息,内容明显是挑战国家主权;亦多次诋毁及咒骂领导人、特首以及执法部门,「目的是挑起他人的离叛和蔑视」,危害国家安全及社会秩序。

官指被告把部份内容加工「形成洗脑式的效果」

苏官认为,相关内容虽是转载,但被告把部份内容加工制作配上歌曲、影像等,「形成洗脑式的效果」,易把思想植入别人脑海。如法律不及早介入,任由个别煽动行为发生,最终在叠加效应影响下,会导致社会再次陷入乱象中。

至于被告没有刻意隐藏身分下犯案,苏官认为代表被告「视法律如无物,目无法纪」,而被告的帖文获66个「赞好」,非完全没有网民注意。

最终以18个月作量刑起点,因被告曾在2023年底涉类同罪行被判囚6个月,并在出狱后不久建立了本案的4个帐户犯案,属加刑因素,扣除被告认罪可获3分之1的刑期扣减,判被告入狱14个月。
 
案件编号:WKCC2719/2024

编辑:李荣添 网编:池焕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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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荣归人
2024/09/20 22:33

习近平,李家超倒台,全球声讨

中共垮台
2024/09/21 22:44

严刑峻法只能加快中共覆灭的速度!